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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应该赋予公民说“不”的权利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3 09:16   浏览 N 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7日10:11 民主与法制时报
700名微博网友认为,既然地方政府不给“外来人口”与“市民”同等的纳税人权利,也就不能要求“外来人口”与“市民”尽同等的纳税义务,这是最起码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同税同权缺失
网友建言全国人大:
给外地人退个税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刘 炜
顶着总裁光环的杨学涛,近日做了一件“轰动”事。
杨学涛系盛大汽车传媒总裁,云南人,但一直在上海工作、居住,没有上海户口。他发现,自己常年与“上海人”缴纳同样的个人所得税,但在买房、买车、就医、子女教育等权利方面,却与“上海人”有着明显的“区别对待”。
今年1月11日,杨学涛联合近700名微博网友,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寄去一份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建言信。
建言信呼吁,立法者应审视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建议在这一条的基础上,增加退税条款:因户籍原因,在纳税地纳税,却得不到与户籍地纳税人同等权利的。
截至记者发稿前,杨学涛尚未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任何答复。不过,因为“在京外地人购车摇号须纳税满5年”、“广州集体户口不能结婚”等新闻频繁出现,杨学涛不乏支持者。
而他发在微博上的呼吁声,也开始逐渐发酵:因“微博转发即是签名”,一场呼吁同税同权的“转发”活动,愈演愈烈。
操作难度大
退税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建言信里,杨学涛指出,其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1月6日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该公告第七条指出,纳税人拥有“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而具体减征条款,则规定于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兜底条款: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显然,增加同税非同权的减征条款,在法律层面也是说得通的。”北京一位律师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表示。
清华大学经济研究所博士后郭宇宽对国外退税制度有过长期观察。他指出,为什么我们在国外买了东西,可以要求退税?因为你不是那儿的公民,只是短期停留,医疗、教育等最主要的福利,都没有享受到,所以,也就没有理由尽纳税人的义务。
“以此而言,中国确实很多城市的福利都是不对外界开放的,有些城市,几乎成为特权共同体。比如北京最典型,因为是首都,集中了中国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学校,但这些资源并不是对外地人开放的,尤其不对被当做‘农民工’的外地人开放。”郭宇宽称。
也有来自操作层面的质疑声。同样是外地户口的北京律师罗骥向本报记者表示,非京籍的外来人员,应缴的个税,如果不在北京缴,如何发回到原籍?或者说,原籍怎么对在京务工人员征收?难道最后变为这部分干脆不缴了吗?
罗骥认为,这样的呼声更多反映的是在京、沪人员中的中高层,因为他们在买车、买房、子女上学上遇到了阻碍。“而对于农民工群体,似乎没有过多这方面的诉求。”罗骥说。
对于不方便操作的质疑,杨学涛提出,可以以因户籍原因增加的支出或减少的收入为标准。“比如,外地户籍纳税人,在购买某个商品(如房产)时,比本地户籍纳税人多交10万元,可据此要求退税10万元;地方政府在发放礼品时(如世博大礼包、亚运大礼包),只给了本地户籍人口,未给外地户籍纳税人,外地户籍纳税人可据此申请退税。”
“只能起煽动情绪作用”?
在地产界有“大炮”之称的任志强,也是“同税同权”的支持者之一。
记者了解到,在1月14日下午3点开幕的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任志强“第一炮”即开向北京市刚刚推行的“限制购车治堵政策”。
“这确实可以提高拥堵区的消费成本,但应首先保障公民消费的权利。”任志强说。对此,北京市人大代表潘石屹也连发微博表示“我赞成”。
“邻居买一个节能灯,只需1块钱,而我就得掏一二十。”来自安徽的网友“微笑的鱼在北京”称,她已在北京工作多年,但一直没有北京户口。为此,在看到转发签名活动后,她毫不犹豫地加入了诉求队伍。
“我是外地人,我错了吗?”一位在京打工的网友在新闻跟帖里提到,“我也是外地人,现在在北京工作,交的税跟本地人一样,但公司说,只能给我交三险,五险是给北京本地人设计的。就因为我是外地人,我得工作满五年才有资格摇号买车;工作满一年且有完税证明才能买房;将来小孩上学还得交借读费,高考还得打回原籍……”
不过,也有部分北京、上海等城市户籍人士认为,建言信非常不靠谱,只能起到煽动情绪的作用。
一位上海户籍人士指出:“要谈公平,外地人跑来我们上海,占用上海的资源就是公平?你们是来赚钱的,根本不是为了来建设我们上海,就算你们在上海的工作丢了,你们老家还有田有屋,我们上海人有什么?”
另一位网友则提议,争议各方应当换位思考:要是所有“北上广”的居民,都跑去你家乡,占用原属你们的工作机会,弄高你们那里的水价、电价、房价、粮价,享受你们的低公交票价福利,你们能接受吗?
“根源还在户籍制度放开”
记者了解到,同税不同权的背后,实际上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资源开始极度匮乏,无法同等地对待市民以及外来人员。
据报道,2003年,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其中明确提出,北京2020年人口控制在1800万。然而,这一人口数量提前10年被打破。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人口专题调研组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底,北京市实际常住人口已达197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为1246万人,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达726万人。而更令人咋舌的是,坊间流传另一项号称来自人口普查方面的数据称,北京市常住人口实际已超过2800万。
同样,早在2004年,根据新华社的报道,上海市的人口规模,在世界特大城市中已经位居第6位,在全国位居第一,也是全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
也是因此,户籍放开的改革,尽管每年都被提出,但几乎改不动。有福州网友认为,改革已经陷入僵局,因制度造成的不公越来越多,而且看不到解决路径,有些甚至还被逐渐强化。
“现阶段我国不可能取消户籍制度,‘外来人口’的帽子又摘不掉,那就得找其他途径。”杨学涛认为,既然地方政府不给“外来人口”与“市民”同等的纳税人权利,也就不能要求“外来人口”与“市民”尽同等的纳税义务,这是最起码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对于建言信发出以后的民间反映形式,杨学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非常欣喜,因为尽管更多人面临着比他更为繁重的“不公”,但他极少看到有人骂娘。
经济学家马光远不赞同这种“曲线救国”的做法。他认为,不能创造一个不公平,解决现有的不公平,“根本办法还是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为了实现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平衡、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平衡,应该赋予公民说“不”的权利。
如果公民无此权利,政府施政反而会更加无所顾忌,从而埋下更大的隐患,导致更大程度的不稳定。
原文地址: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1-17/1011218281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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