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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晚报》2011年1月30日发表《毒死讨薪农民工的不只是“百草枯”》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5 03:05   浏览 N 次  

http://wfwb.wfnews.com.cn/html/2011-01/30/content_209149.htm

16日,河北农民工刘德军为讨回3200元工资,毅然喝下剧毒农药,目前已出现肺部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医生称没有挽救的可能。派出所认定,这是一起民事案件。(《京华时报》2011年1月29日)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1-01/29/content_627922.htm

自从农妇熊德明像总理反应其丈夫工资被拖欠后,农民工工资清欠在全国各地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强调地方官员责任,甚至把农民工的工资与地方官员的官帽“挂钩”。但尽管如此,依然有千千万万的农民工难以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刘德军就是典型的个案。

政府部门下大力气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表象观之,值得褒扬。但细思之,又不免令人倍感忧虑。按理说,工资被拖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可鲜有人采用这种本该最简单直接的办法,个中缘由,使人百思不得其解。靠行政手段来解决农民工资拖欠,遇上责任心强的官员,民之大幸,一旦有官员不作为,讨薪难就并不奇怪了。

刘德军喝下百草枯后,因为“是他自己喝的药,没人灌他”,执法部门也只能定性为民事案件。如果不用极端的方法,刘德军可以说是欲诉无门,即便喝下毒药,而逼其走上绝路者似乎丝毫没有责任。难怪老板王海语出雷人:“你要死赶紧死,死了我给你双份钱。”

农民工是个特殊群体,由于文化素质低等原因,他们往往不懂得用签订劳动合同等方法来保护自身权益,就是手续齐全,也常常遭遇“官司难打”。个人不能依法维权,光靠地方官员权力干预能解决什么问题?驱逐欠薪企业也好,先行代为垫付工资也好,充其量只是一种临时止痛的膏药。真正要根治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恐怕还得从法治层面上找原因。

生不能依法追薪,死不能追究欠薪者任何的责任,如果刘德军没有挽救的可能,应该说,毒死他的不只是“百草枯”,而是急待完善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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