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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树春致信永州市公安局长刘建宽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5 09:02   浏览 N 次  

葛树春致信永州市公安局长刘建宽内容如下:尊敬的永州市公安局刘建宽局长: 您好! 我是民间维权网站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北方法制报与今日中国论坛特约撰稿人葛树春,现联合中国北方法制报中国第一揭黑记者光明、今日中国论坛杂志特派记者田绪清向您反映贵市冷水滩区凤凰园派出所管辖的刘伟唐组王艳丽、王美艳姐妹及其全家的遭遇:父亲住在其妹及分给俩女儿的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强拆后派出所不立案;半岁婴儿险些丧命非法强拆迁现场;由于凤凰园派出所不立案致使如花俩姐妹成为公安部门前上访专业户;为申冤找记者,受害当事人再次被权势所欺,派出所仍不立案!! 2008年儿童节当日冷水滩区梧桐路居委会刘伟唐组发生一起非法暴力破坏公民私有财产事件,该暴力拆迁事件险些让当事人王绍芳(王艳丽、王美艳的父亲)不满半周岁的小孙子差点丧命犯罪现场。 经记者调查走访该事件是由当地白竹路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倒卖土地所引起,在 2008年“儿童节”当天早上7:10,该案的主谋文建明、郭宏森、唐梁明(三人均是该土地的受让人)指派近100余名黑社会地痞流氓围攻王绍芳的合法现住房产,殴打王家人,在100余人及二台挖机强制野蛮拆除,贵重钱物被洗劫。强拆了王绍芳所居住了二十年的房产。此次非法暴力犯罪事件险些让王绍芳的小孙子险些命丧拆迁现场,同样也让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派园出所的行政不作为(该辖区派出所任凭流氓打人,任凭百姓的合法财产被破坏,对该起轰动永州的强拆事件以种种理由至今不立案)。记者采访凤凰园而派出所某领导为何该案案发至今一个月有余却还不立案,给的答复很荒唐也很简单,第一:是因为该事件是一次拆迁行为,是有法院判决的。第二: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而派出所的谎言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抓该案的法官所出的证明面前不攻自破,永州中院明确对记者表明:此次轰动永州的拆迁事件是一次严重的非法拆迁!综上述我们不知凤凰园派出所是如何奉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因此次轰动永州市的暴力破坏百姓私有财产犯罪事件使王艳丽、王美艳姐妹不得不放弃在手里的生意和工作而到北京公安部门前以及国务院两办上访,誓死为自己以及全家讨回一个说法。顽强的王家人誓死不离开自己的家园,而王家人至今以在所拆剩一半的房屋外搭帐篷居住一月有余,甚至在记者采访王家姐妹时王家姐妹有过要去天安门。。。。。。的想法!在记者的再三劝说下才放弃此念头。 在奥运召开在即,建设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发生“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严重打砸烧事件”后中央已下决心惩治该类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引起的民愤,现今在我们的呼吁下湖南省委、永州市委也已下重要批示解决该事件严惩行凶作恶者,派出所仍迟迟不见动静我们深表遗憾。故而敬请刘局长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案,而还法律尊严以及事主公道!我们将视情况而定是否先在网络上刊文。 此致 恭呈 2008年7月1日 本人电话:1350120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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