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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成不了比尔 盖茨(转)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5 09:06   浏览 N 次  
捐了83亿元还饱受质疑的人似乎挺倒霉的,陈发树就是这个日子很难过的人。他捐了个人财产的45%,成立新华都慈善基金,宣称要做经济版的“雷锋”,中国版的比尔·盖茨基金会。

公众的质疑来自常识。从新华都初创到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大地震,鲜见有关新华都和陈发树的捐款报道,一个似乎没有慈善传统的企业和一个鲜有慈善义举的企业家,怎么会一夜之间变得如此有善心,突然捐出一半身家成立基金会呢?

质疑者说这是富豪的慈善作秀,不能排除包括洗钱、避税、基金运作等种种可疑动机。类似的慈善基金会以前也有,如牛根生的“老牛基金会”和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的慈善基金会,其运作模式也都遭到了质疑。这次还有些特殊的则是引来了官方的追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公开表示,新华都应披露基金会注册时启动资金的具体规模,同时说明这些资产是归属于基金会还是属于公司财产或者个人财产。原来,根据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资金“底数”不厘清,实际公益支出就可能有很大的水分。

对于避税一说,陈发树已否认,但按照国内相关法律,慈善企业是可以享受部份免税的。83亿元有价证券若完全过户到新华都慈善基金会,陈发树可以免去10多亿元税收。其实,合法避税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如果真有此意,承认也无妨,而公众也大可不必揪着这点不放。有一种说法是,外国人之所以更热衷慈善,一大因素便是为了规避高额的遗产税等税收。与其上缴给国家,不如做慈善,既可以有的放矢地助人,又能过一把慈善家的瘾。

捐股这种在中国较为新兴的行善方式,在国外同样司空见惯。巴菲特曾将自己85%的财产约370亿美元捐给盖茨基金会。不过盖茨基金会并不是彻底的慈善组织,它每年将95%的资产用于投资,其中41%以上被投资到了一些企业,其他投资标的还包括大量美国国债和外国政府债券。

不论陈发树出于什么动机,在中国做慈善确实难,这点毋庸置疑。这其中有中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慈善制度本身的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并无慈善领域的统一法律,相关规定还是散见于特别法和行政法规之中。立法的阙如还影响到了与慈善组织相关的其他法律制度的协调。慈善组织需要政策支持、财税优惠、法律保护,但法律也要对其内部治理结构、问责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在增进慈善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方面,一方面要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公众对于慈善组织的问责机制、慈善组织对于公众的交代机制、慈善组织和慈善部门内部的慈善监察机制、慈善部门内部的慈善组织的评估机制,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对于慈善组织的政府评估机制、政府监察机制等等,还有这些机制的关连机制和制度化、程序化的操作手段。

陈发树抱怨,“在中国做好事为什么这么难啊?”此话真情还是虚伪,外界难下断言,但既然身在中国,陈发树就做不成比尔·盖茨。

来源:上海金融报 文:周轩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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