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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市政协委员吕伟彬有关建议被采纳 (转自《汕头日报》2011年1月14日)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5 10:32   浏览 N 次  
病历“一本通”为患者减轻负担 看病贵、看病难一直困扰着广大市民 if(picResCount>0){ document.getElementById("picres").style.display="block"; document.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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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吕伟彬反映:一直以来,各家医院都使用各自病历,医院之间互不通用,既往病史与就诊状况没有统一记录,影响医生对病情的正确分析和判断;同时也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和资源的浪费。
病历“一本通”有利于全面掌握病史
常规检验医院间重复多次,一家医院检查了,换家医院又要从头来过,增加了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加重了病人的负担,也浪费了国家紧缺的医疗资源。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区域卫生资源统筹和共享,推行病历“一本通”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实行门诊病历“一本通”有利于医生迅速全面掌握病史及检查治疗用药等情况,快速准确形成诊治方案;有利于方便病人就诊,特别是有利于重症病人或昏迷患者,不能自述其症状时,医生可以从病历中了解掌握情况;有利于医院的管理,倡导医生认真书写病历,相互间的对比,对遏制医生乱开药等行为也有好处。实行常规检验结果医院互认,避免了医学项目的重复检查,既节省病人等待结果的时间,减轻患者的负担,又节约了宝贵的医疗资源。
政协委员三项建议
一、首先由卫生局牵头先在市级医院试行门诊病历“一本通”和常规检验结果互认,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各级医院推行。
二、“常规检验结果互认”可由卫生局先列出互认项目,在市级医院试行。参加检验结果互认的医院,都要经过严格的质量监督和评估,然后才能够进入互认体系。
三、在试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市卫生局答复:逐步推行方便就医
市政协委员吕伟彬《关于在我市推行病历“一本通”和医学常规检验结果互认的建议》所提的“关于推行病历‘一本通’和医学常规检验结果互认的建议”,市卫生局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通用病历制度的问题。在我省珠三角地区有部分市已开始试行这一制度。从试行情况看,实行这一制度,一方面是方便了群众就医,同时也节约资源,减轻患者负担;另一方面有利于医疗机构加强质量管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第三方面有利于医师了解患者病情,保持治疗的延续性,提高诊治水平。但是,实行病历通用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不同医疗机构对病情诊断情况的确认、治疗上存在差异;二是病历质量难以考核。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对门诊病历的要求不同,病历质量考核标准也不一致,“一本通”难以操作。
市卫生局将积极采纳市政协委员吕伟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我市实行门诊病历“一本通”的办法,并逐步在我市医疗机构推行,切实方便广大患者就医。
二、关于“常规检验结果互认”的问题。规定一定范围内的医院之间互认医学检查检验结果,避免医学项目的重复检查、重复化验,既节省了病人等待检查结果的时间,也减少医疗材料和试剂的消耗,无疑是降低医疗费用、解决群众看病贵的一项措施。2010年6月30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我省广州、佛山、肇庆等部分市开始试行常规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当前在实行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中也碰到一些问题和困难。首先,就临床检验来说,各医院检测的标准、仪器、试剂、设备、检验人员水平均不一样;其次,《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必须对病人亲自检查后,才能做出处置决定。医师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患者的病情有条件地互认或参考医学检验结果。因此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就必须慎重对待。
市卫生局将积极采纳吕伟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至2010年底,实现我市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切实方便广大患者看病就医。
本报记者 翁小红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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