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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问题被“上交”国务院请温总理出面?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9 02:16   浏览 N 次  

郝劲松律师:近好!

社会正义,感谢有你;维权之累,深有同感。我在想,迄今为止,有多少机构、部门敷衍塞责不作为,该管的事情缩手缩脚不敢管,最后将问题“上交”到国务院请温总理出面?!

作为一名曾经参与舆论监督的记者,我深知哪怕是社会发展到今日,要做一个有良知的记者是多么之难,维权之难难于上青天,尤其是遇到自己的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请你拨冗费神看看本人“致农业部领导函”。目前我遭遇的问题不能立即解决,究竟是法律空白还是监管缺位?明眼人一看肯定是监管缺位。

本人2006年3月应聘进入农民日报社,效力于其所属子报《中国现代企业报》(非独立法人),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本人多次提议尽早建立书面聘用合同,农民日报社暨中国现代企业报并未办理,报社劳资处最近才告诉我的理由是:事业单位不用建立合同。那么,事业单位哪些人员不需要建立合同?我咨询国家人事部的答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应该说,在过去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我始终严于律己、兢兢业业、勤奋工作,把维护报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2006年度还被报社评为“优秀采编人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我期待报社严格依法行事,公平公正、全员合同、同工同酬,当然希望报社调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从而真正对我的今天和未来负责。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报社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考虑(不过与本人同期应聘新增进入报社的多位同仁中,也有人已经由原来的“黑麻雀”成为“金凤凰”,成为农民日报社正式在编人员。民间有说法是“人家有关系”,但农民日报社厚此薄彼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很多人不知道),导致本人现在成为名副其实的“边缘人”:工作是在农民日报社;但个人干部档案流落他乡落满历史尘埃;除了一份工资“四金”等均没有着落,老年生活保障岌岌可危。

应该说,这件事要是发生在十年前,非常好理解,因为那时候法治建设毕竟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但是在劳动法实施这么多年、劳动合同法又在新近颁布,二者继承和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几乎臻于完善,劳动维权不应该成为问题的今天,我的遭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既然报社内部没有具备平等协商的条件,协商未果中国现代企业报编委会已经动议于下月解除与本人的“合作关系”,我只能求助于外部力量促使事情向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接到投诉,劳动、人事部门一样挠头,“没有授权,没办法管”。劳动部的说法是,农民日报社是事业单位,你这事属人事部门管辖,你该找他们,如果他们不管,那就是法律空白,我们依法办案没有办法;人事部则说,农民日报社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你档案不在报社不是报社在编人员,属于聘用劳动关系,这事该找劳动部门。农民日报社上级主管单位农业部劳动人事司综合处、劳资处负责人,也都认真听取了本人的投诉,也就解决问题和报社有关领导调查了解,最后因为双方争执较大问题棘手,建议本人接续和报社“好好商量”,随即将球提到办公厅新闻处,希望部领导批办此事。事情究竟会如何发展?我正在满怀期待。

就本人长期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农民日报社未及时向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申请核发记者证的问题,新闻出版署给本人的答复是:我们只负责面上的事情,具体事情我们不便管理,核发记者证报社需要提供聘用合同,没有聘用合同当然无法办理。但我记得去年底柳斌杰署长答记者问时表示,不管何种劳动关系,只要符合记者从业条件并且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就应该依法核发记者证。本人早已拿到新闻出版社监制的新闻采编岗位资格证,而且长期从事事实上的新闻采编工作,新闻出版署不以事实出发而机械地以一纸合同定是非,这对吗?农民日报社没有及时申办记者证,显然违法,新闻出版机构应该予以追究;接诉以后,新闻出版署并未及时进行强有力干预,导致用人单位农民日报社对本人劳动侵权继续发展。

上述这些遭遇,要是不加分析地看,每一方面的“皮球”踢得都贼溜圆,而且都显得无懈可击,其实说白了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敷衍塞责不作为,拿劳动者权益维护不当回事(本案属于记者维权确有特殊性,但再特殊也不能放任不管)。

就本人所遭遇的工作(劳动)侵权,我先后和北京市、朝阳区两级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反映,未果;随即向劳动部、人事部和新闻出版署反映,目前仍然没有看到更加明朗的“黎明曙光”。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答复,几乎每一个都显得“很正确”,但对这件事情的解决“却毫无价值”,令人感慨万端。

那么,我和农民日报社的关系,究竟是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遵照有关方面的谆谆建议,我先后查阅学习了大量法规条文和有关法律解释,我发现,本人所供职的农民日报社长期不办理档案调入、长期不签订聘用合同、在事实工作关系依然存在的前提下报社单方面擅自缓发工资、供职媒体中国现代企业报(非独立法人)擅自缓发新闻稿件的问题,不管是人事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只要有一家监管机构或部门接诉后出面认真调查落实,予以监管,问题很快就会查清,“疙瘩”立即就会解开。可遗憾的是,没有一家愿意接手这个“烫手山芋”,导致问题一直搁置愈演愈烈。

十个婆婆管不好一件事,作为一个长期奔忙新闻采访一线的跑口跑块记者,深有感触。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大量公职人员“占着茅坑不拉屎”,有的甚至违法乱纪、祸国殃民,屡遭诟病由来已久,早该六亲不认严加整改。“两会”之后,我们可喜地看到,国家劳动部和人事部两大部合为一大部,叫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见国家想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提高效率的良苦用心,但有关地方劳动、人事部门至今坐在钓鱼台上四平八稳,对类似我这样的难题一推了之,“没有授权啊,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劳动人事合并办公的文件”......让维权人急得只想头撞墙,令人寒心!

奔走维权,身心俱累。哈哈,那天跟朋友说:只想拿头撞墙,撞死算了!实在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郝劲松律师致力于公益诉讼,忘我精神,令人敬佩。本人遭遇,今日之尴尬,说给你听,期待点拨。保重身体,谨防冷枪!未来中国社会,需要千百个智慧、勇敢的郝劲松站着和强权对话!顺颂

春安。

中国现代企业报驻沪“黑麻雀”记者 唐士军 200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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