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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广播电视报》封面丽人大赛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9 08:36   浏览 N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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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活动简介
2010年6月,《菏泽广播电视报》封面丽人大赛的光晕已经打开!这是属于牡丹花城的美丽传说,这是展现“灰姑娘”梦与被梦的缤纷舞台,美丽和爱在充满激情的牡丹花城怒放。
作为和谐、美丽、亲善、智慧的载体,《菏泽广播电视报》封面丽人大赛为这座城市带来的是青春活力的激情演绎,它注重的不仅仅是美丽的外表,更是自信、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它推崇“美丽与智慧同行,内在与外在兼修”,倡导“美丽与活力、勇敢与智慧、个性与爱心”的新女性形象的树立。评选出的《菏泽广播电视报》封面丽人,将会成为《菏泽广播电视报》及参与企业未来的一年内平面形象代言人!
2010年《菏泽广播电视报》封面丽人大赛,势必将在牡丹花城打造一场空前美丽盛典。

2、活动流程:
海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定)→复赛(网络投票+专家评定)→总决赛(网络投票+专家评定)→颁奖典礼
6月10日—7月15日 报名
7月18日 初赛(投票+专家评定)
7月22日 在《菏泽广播电视报》第29期公布复赛名单
7月31日 复赛(网络投票+专家评定)
8月05日 在《菏泽广播电视报》第31期公布总决赛选手名单
8月12日-9月16日 选手外拍+封面刊登、进行各种礼仪培训及美容护肤、服饰搭配、平面模特拍摄的基础知识培训
8月份选手参加公益活动
9月18日(19日) 总决赛+颁奖典礼

3、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如下奖项:
金奖丽人1名:3000元奖金+3000元奖品
银奖丽人1名:2000元奖金+2000元奖品
铜奖丽人1名:1000元奖金+1000元奖品
最佳丽人奖1名:1000元奖品
最佳魅力奖1名:1000元奖品
最佳气质奖1名:1000元奖品
最佳风尚奖1名:1000元奖品
最佳人气奖1名:1000元奖品(在总决赛过程中得到的投票数最多的选手)

4、 报名条件
A、具有中国国籍的女性
B、年龄16周岁以上35岁以下
C、无不良嗜好、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充满公益心和爱心、自信健康的女性
D、善于合作,自愿遵守组委会指定人员的建议和指示。

5、报名方式
A:网络报名
登陆菏泽网(http://www.heze1.cn/),注册为本站会员后登录,进入本次大赛网页,点击我要报名,填写选手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资料,并上传选手照片两张,一为缩略图:免冠近期照片,照片规格为宽120*高160象素;一张为全身或半身形象照片:规格为宽450*高600象素,照片需能体现选手特点和形象。
B:邮寄报名
报名选手也可将本人照片寄送到大赛组委会,写明:本人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并包括本人至少一张二寸免冠近照,和一张全身或半身形象照片,照片需能体现选手特点和形象。
寄送地址:中华路1389号菏泽广播电视报社 “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组委会

6、 投票及评选规则
选手得分=网络投票数+评委打分
初评方式:
专业评委5人,每人手持一牌,一面笑脸一面哭脸,得五个笑脸者(其中部分参考网络投票),直接进级,四个笑脸者为待定,三个以下笑脸者视为沟汰。
复赛、决赛评选方式:
网络投票:
可分别在菏泽网(www.heze1.cn),菏泽房产网(www.hezefcw.com)进行投票。
A、每100票代表1分、网络投票满分为20分,既2000票以上均为满分
B、每个IP地址每天对每位选手限投1票
C、非法刷票的处理:根据工作人员检测和选手举报,利用刷票软件和程序进行大规模刷票的,根据刷票记录,第一次所有票数清零,第二次无条件取消复试和决赛资格。
评委打分:
A、 专业评委共计5人。
B、 专业评委采用80分制,5位评委所打平均分即为该选手的评委打分
C、专业评委打分采用整数格式。

7、封面丽人参赛选手规则
1. 参选者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示明白并遵守首届“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的一切规则,并同意本声明。
2. 首届“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组委会有权随时:
a) 要求参选者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b) 废除参选者之参选资格而无须任何解释说明
c) 修改及取消海选或复赛或决赛之比赛方案
d) 修改或取消海选或复赛或决赛之日期
3. 参选者同意报名时承交相关资料及文件于“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组委会,并由 “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组委会用于任何与 “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相关之宣传及推广,并由参选者自身承担全部版权责任。参选者资料与文件恕不退还。
4. 参选者同意其在报名表内填写的任何资料及承交之全部资料与文件,“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组委会可用于:
a) 全世界范围内与比赛有关的宣传、推广及申请赞助之活动
b) 全世界范围内制作电视、影像等相关作品
c) 全世界范围内播放电视节目并推广、发行该节目
5. 参选者同意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在上述情况下被发放于新闻界、其他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
6. 参选者同意若 “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组委会发现参选者提供之资料有不正确及不真实嫌疑时, “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组委会有权要求参选者作出修正,并有权要求其对新闻界、其他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作出解释说明,“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参选者实施任何制裁的权利。
7. 参赛选手须服从评选组委会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接受组委会指派的专业人员进行的培训指导和教学。
8. 参赛选手须服从评委会的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赛评选组委会提出质疑。
9. 参赛期间,所有参赛选手的各项活动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的书面同意,参赛选手不得私自签订合约,参加其它赢利性活动或外事活动。
10. 参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参加国内外有关时装表演、广告、摄影、影视等活动,不得与非组委会指定的任何公司签定经纪或业务合同。原已经签订的业务合同,必须与大赛组委会协商,以不影响评选日程安排为原则。
11. 参赛选手须遵守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及规定,如实报告自身情况,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如该选手所提供的情况或证件不属实,其本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2. 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专业性公益活动。
13. 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应爱护公物及现场设备,如因其个人行为而导致上述物品损坏则由该选手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保 证

参选者保证报名表格内所提供有关参选者及提名人之资料皆真实及正确。

法 律

a) 此表格所列之一切条件及规则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归。

b) “龙翔·中央公馆杯”封面丽人大赛有关法律纠纷均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菏泽市所辖法院解决。

选手面试及外拍

A:复赛参加人数共计26人

B:参赛选手需在指定时间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面试及外拍

C:面试内容主要考察选手的气质、台风及色彩服装搭配。

D:参赛选手需准备一份个人简历(个人作品、获奖经历、荣誉证书、参赛经历、个性特点等及博客、获奖、作品等相关)及评选宣言(个性和有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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