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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律师事务所高强接受都市女报记者采访4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9 16:25   浏览 N 次  
如花女孩遭强奸 高校门口贴告示寻"电话安慰" 2010-01-18 16:30:18 来源:都市女报 【字号大中小】【留言】【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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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元旦期间遭人强奸,并希望获得安慰!日前,有读者反映,在驻济某高校门口以及附近树上,贴有这样的启事。启事上有女子的照片、姓名和电话。17日记者采访发现,“受害人”的信息准确无误。不过,启事是假的,是求爱不成者在恶搞。

启事贴到学校门口

日前,记者在某高校大门对面人行道旁的电线杆上发现了这样的启事。启事用A4纸打印,右上方有一张女孩的一寸黑白照片,同样是打印出来的。

启事上写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在元旦当天被人强奸,望来电进行安慰,一定重谢”等字样。落款有一个手机号,并附上了一位女孩的姓名。

记者看到,不时有一些途经此处的人驻足观看,都很好奇。“被强奸?就是这个女孩吗?”有人表示惊讶。“这世道,啥事都有啊。”一位大爷凑上前来接连叹气。

求爱不成闹翻脸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单页上涉及的女孩小蕾(化名)。她是该校一名大四女生。当被问到上面的有关内容时,她称自己就是里面提到的那名女孩,但“这是根本没有的事,有人在造谣”。

小蕾说,张贴单页的是她的一名高中同学小峰(化名),今年20岁,比自己小2岁。高中毕业后,她从老家来到济南上大学,小峰在济南找了一份工作。此后,两人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再次取得联系。小峰对小蕾产生了好感,并开始追求她,但遭到拒绝。小峰一直没有灰心,多次打电话约她出来玩,并称可以帮她在济南找一份工作。

元旦期间,因不愿再与小峰有联系,小蕾谎称自己回了老家。1月6日晚上,小峰误以为小蕾还没有回到济南,于是再次打电话给小蕾,并扬言如果小蕾再不回到济南,他将采取自己的措施,比如在学校门口张贴东西等。小蕾认为对方只是随口说说,所以没有理会他。

只为“让人不敢要你”

谁知,第二天一早,小蕾在学校附近坐公交车准备去面试时,发现旁边一棵树上贴着这种单页,气得她当场撕下。意识到对方真的付诸行动了,她再也没心情前去面试,于是返回学校。途中,她接连接到几个陌生电话,都是跟张贴的启事有关。

在学校门口,她还发现一个邮筒的正反两面都贴着这样的启事。她赶紧打电话质问小峰,对方承认是他贴的。“这样就没人敢要你了。”小峰还说,他一共打印了200份,只张贴了三四十份,地点主要是在学校门口那条南北方向马路两旁的树干和电线杆上,算起来大概有两三百米长的路程。当着小蕾的面,小峰将剩余的启事全部烧掉,并向小蕾道了歉。

侵犯了他人名誉权

在得到对方的道歉后,小蕾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她说,最初为这事觉得挺气愤,不过既然没有造成太大影响,也就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所有没有报警。因为小蕾不愿意提供小峰的电话,记者未能联系到他。

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强说,小峰为泄私愤,张贴不属实的相关信息,使小蕾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受到破坏,社会评价降低,造成了负面影响,侵犯了小蕾的名誉权。为此,小峰必须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冯瑜)(完)

责任编辑 吕放 来源: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10-01/18/content_187985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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