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动物保护法吗?(北京周报 2009年10月22日第42期)
luyued 发布于 2011-02-25 16:16 浏览 N 次各位动物保护的同仁们,
2009年9月《中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热烈的讨论,包括法律专家、媒体、动物保护团体和个人,以及很多普通公众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自己对这部《中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的看法。
从这些声音,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的声音,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动物保护立法还需要我们的持续努力,而从这些声音也帮助我们去思考作为中国的动物保护团体如何去推进这一历程。
我们今天发送给大家的是2009年10月22日《北京周报》英文版刊登的一篇题为《中国需要动物保护法吗?》(Does China Need An Animal Protection Law?)的评论文章。文章列出多家媒体和专家对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正面和反面的观点,这些观点囊括了中国支持和反对动物保护立法的主要声音。也希望能够引发大家对动物保护立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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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亚洲动物保护团队
中国需要动物保护法吗?
北京周报 2009年10月22日第42期
9月18日,许多中国法学专家宣布他们已经起草了一个动物保护法案。中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尚不健全的法律体系无法将所有的动物置于有效的保护之下。因此,学者们建议起草中国首部保护动物福利法,依法处理诸如虐待动物、遗弃动物等问题。人们期待这部动物保护法能使动物主人更负责任,由此减少政府在这方面的开支,防止畜牧养殖污染,鼓励关爱动物的美德。
该草案还包括了一个建议稿 – 修改刑法以界定动物虐待罪、动物遗弃罪,以及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
动物保护法起草的消息一经宣布,就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有些人认为绝对有必要惩罚那些虐待动物的人,还有些人则认为只有在发达国家才能考虑到动物保护的问题。
除了公众的疑虑外,一些法学家也表达了他们的担忧。他们说,如果大部分人仍对虐待动物无动于衷的话,单单一部法律对于解决这些问题起不了多大作用。
然而,六月份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0%的受访人支持动物保护立法,超过75%的人同意对虐待动物致死的人提起刑事诉讼。
把人的利益放在首位
李克杰(检察日报):动物保护建议案在动物福利和权利方面考虑得很周到,也很详细。如果所有动物都依照这些条款来对待的话,它们的生活条件将比贫困地区的人还要好。
但是立法必须基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包括解决动物福利的立法。现在,中国才刚开始一系列基本的社会福利方案,在一些落后地区,甚至连人的基本权利都还没有很好的保障,因此,在现阶段要保障动物的高水平福利是不现实的。无论如何,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应该把人放在首位。当人还处于痛苦中却过分强调动物权利是很荒唐的。
在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之前要大幅度提升动物权利,从法律角度看也是不现实的。
杨宇泽(中国青年报):要赋予动物一定的权利必须有一些条件:首先,中产阶级的兴起。他们会把工作动物变成宠物,并强化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纽带。第二,技术进步。技术进步有助于保护人权,进而惠及动物。第三,社会对动物权利保护的一致认同。没有这三个条件,即使是有了相关立法也难以发挥作用。
动物权利保护应基于完善的法制体系,但最重要的基础是经济的高度发展。中国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但许多社会保障问题仍然很突出,包括就业、住房、医疗问题。目前要赋予并保护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似乎不太现实。
此外,法律应立足于社会习俗和社会道德。如:一些地区的居民根据当地的习俗来对待某些动物,尽管他们在其他方面也是爱动物的人。如果法学家们发明一个法律让这些习俗变成非法,那么很多人一夜之间就成了罪犯。
杨海东(中华网):虐待动物在很大程度上是那些承载巨大压力的人的行为。
人的基本权利让人不能接受。动物保护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激发人们对那些无助的动物的关心与爱护。其前提是提升国民的整体道德标准,但这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并且,单单一部法律本身不可能把人们的道德提升到这样一种程度。
根据动物保护建议案, 那些虐待动物的人将要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动物而剥夺。
杨国栋(南方都市报):就动物保护立法而言,我们要防止过分强调动物福利。依照一些西方国家的法律,杀狗是不允许的,牲畜只有在电击昏之后才能杀。这些规定不仅不适合中国国情,而且会让人费解。既然杀狗是禁止的,而猪牛却可以杀,难道狗比其他动物高等吗?这是不是一种动物歧视吗?电击昏后杀死和直接杀死有什么区别吗?
北京曾经起草过中国首部地方动物福利保护规定,但遭到当地居民的反对。为什么?因为它与中国国情完全格格不入。
我们可以向西方学习动物保护立法,但我们不应该盲目照抄他们的。充分考虑中国的文化传统、饮食习惯以及实际的动物养殖状况是很重要的。否则,这样的法律会遭到社会的抵制。到了那时,不但动物福利仍然得不到保护,而且连司法尊严也会遭到破坏。
对社会有益
邓会林(湖北网): 有些人认为,如果动物保护法建议案得到通过,许多人将一夜之间变成罪犯。这是不是在说,许多中国人在对动物实施犯罪?实际上,这部法律的中心是防止动物虐待与遗弃问题。
反对者总是愿意把动物福利与经济发展水平联系起来,但这个建议案例根本没有要拿穷人的钱来养动物。它也没有要求政府把原本要用在人身上的钱拿来用在动物身上。实际上,要求动物主人负担更多责任时,这实际上给政府省钱了。
起草人相信,如果动物保护法获得批准,中国将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动物制品进口国。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动物生产国,那么,为什么反而成了一个纯粹的动物制品进口国了呢?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中国产品质量低劣。第二个原因是,中国的动物制品之所以不能进入大部分西方国家市场是因为我们的动物保护达不到这些国家的贸易标准。也就是说,相对于善待动物,虐待动物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更少。还有,善待动物的费用远低于某些人的估计。
动物保护建议案要求宠物主或养殖场主对他们的动物负责任。如果人们不想对自己的宠物负责的话,他们可以不养宠物。这难道不是基本的道德标准吗?如果有人不能够为宠物提供一个很好的、安全的环境,那他/她为什么要养宠物呢?
罗熙(上海法治新闻): 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今年来发生了多起动物虐待案,而施虐者却逃脱了法律的惩罚。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这些施虐者的做法突破了道德底线,对大多数公众而言是不能忍受的。
事实上,动物保护不仅仅是一个人类道德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关怀人与动物共有的自然环境很重要。在一个文明社会里,残忍地对待与我们共同分享情感的动物让人无法接受。完全以自我福利为中心是多么短视的行为。动物保护法是社会进步的象征,它反映了人类对大自然更进步、更深刻的理解。
根据国际标准,动物分为六个类别: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展示动物及野生动物。中国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其他5类动物都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还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范围很小,缺乏实用性条款。因此,即使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效果也相对较差。
周焕(新华网):尽管中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保护动物,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关于实验动物管理规定》。毫无疑问,我们国家缺乏一部全面的法律来有效地保护动物。因此,中国的动物福利比起西方要差多了。于是,我们经常看到虐待动物的事情。这告诉我们,要保证动物的安全,不仅仅需要高尚的道德,而且还要有严格的法律作保护。
当尊重生命成为现代社会里一个共同的道德标准,成为文明世界里的一条法律原则的时候,人与自然的关系肯定会变得越来越密切、越来越和谐。因此,关怀和保护动物,尊重一切形式的生命,需要从拥有一部全面的动物保护法开始。
王小民(解放日报):研究显示,虐待动物的人犯罪的可能性比不虐待动物的人高5倍。前者还有一个更强的倾向,就是虐待孩子、长者及伴侣。同时,他们的生活条件越好,他们感觉就越空虚,就更有可能以虐待动物为乐。当虐待动物成了他们的乐趣甚至成了调节他们空虚生活的方式时,那么很快他们就会对虐待自己的同类产生兴趣。近年来发生的残忍、虐待杀人案恰恰反映了这一点。很难想象一个动物可以被随意虐待的社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因此,即使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现在也应该是把虐待动物归为违法行为的时候了。
Does China Need an Animal Protection Law?
Beijing Review NO. 42 OCTOBER 22, 2009
On September 18, a number of Chinese law experts announced that they had
drafted an animal protection act. China currently lacks a comprehensive
basic law on animal protection. The underdeveloped legal system is thus
unable to put all animals under effective protection. Thus, scholars
suggested drafting China's first law on the protection of animal welfare, so
as to cope with problems such as animal abuse and desertion in accor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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