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学好、用好《人民公安报》
luyued 发布于 2011-03-01 23:47 浏览 N 次
公安部办公厅发出通知 要求切实学好、用好《人民公安报》 来自:公安部 公安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人民公安报》的喉舌耳目、鼓手号角、教育引导、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学好、用好《人民公安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发展进步。
通知指出,在当前信息化时代,新闻舆论已经成为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人民公安报》是公安部的机关报,是公安新闻宣传的主阵地。周永康同志在视察人民公安报社时,明确要求把《人民公安报》办成“广大人民警察喜爱、社会各界关注及有影响力的报纸”。多年来,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人民公安报》始终坚持立足公安、面向社会的办报方针,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安部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讴歌广大公安民警惩恶扬善、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揭露鞭挞各种社会丑恶现象,运用典型案例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对塑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公安部党委和各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
通知要求,切实发挥《人民公安报》的喉舌耳目作用,了解上情,掌握下情,提高驾驭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的要求,公安部许多决策部署、规章制度等都通过《人民公安报》直接发布。《人民公安报》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领会公安部党委指示精神的重要渠道。同时,人民公安报社主办的《公安内参》直接反映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工作情况、意愿要求,为上级公安机关了解掌握基层队伍和民警思想状况、获取第一手资料提供了有效途径,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人民公安报》和《公安内参》的信息资源,不断深化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要把学习《人民公安报》作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手段,指导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不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积极鼓励民警自费订阅《人民公安报》,确保每一名民警都能及时看到《人民公安报》《人民公安》杂志,每一名科所队长以上领导干部都能看到《公安内参》。
通知要求,切实发挥《人民公安报》的鼓手号角作用,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近年来,《人民公安报》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紧密配合“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和“三基”工程建设等全局性、战略性工作部署,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每次重大部署实施前,《人民公安报》都坚持舆论先行,组织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鼓舞士气,发动群众;实施过程中,深入一线,收集信息,反映成果,交流经验,持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人物事迹,组织系列评论,巩固工作成果。事实证明,《人民公安报》强有力的新闻舆论宣传是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整体效果。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民公安报》在舆论引导中的突出作用,牢牢把握公安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广大公安民警始终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确保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
通知要求,切实发挥《人民公安报》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人民公安报》《人民公安》杂志是社会各界了解公安、关心公安、支持公安的窗口和纽带,也是公安机关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加强沟通交流的重要手段。向群众宣传推广公安报刊,对于新时期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广泛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积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提供经费为城乡治保组织、治安积极分子订阅《人民公安报》和《人民公安》杂志,为保安公司有偿提供安全保卫服务的单位订阅公安报刊提供方便,确保其及时了解公安工作的形势与政策。要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推荐《人民公安报》和《人民公安》杂志,使群众自觉接受、自愿订阅公安报刊,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同时,也要为所在地分管公安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订阅公安报刊,积极争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通知要求,切实关心、支持《人民公安报》的发展建设,不断扩大《人民公安报》的社会影响。《人民公安报》是公安民警自己的报纸,办好《人民公安报》是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强烈的新闻宣传意识,充分认识“宣传出战斗力”,挖掘新闻题材,做好组织策划,积极向《人民公安报》《公安内参》和《人民公安》杂志提供稿件和新闻线索。要加强公安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记者、特约记者和通讯员队伍。目前,人民公安报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都设有记者站,在各地市(交警、消防系统)、县市公安机关分别设有特约记者和通讯员。各单位要充分调动这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工作的成果,理直气壮地宣传公安队伍的主流,不断扩大《人民公安报》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通知指出,在当前信息化时代,新闻舆论已经成为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人民公安报》是公安部的机关报,是公安新闻宣传的主阵地。周永康同志在视察人民公安报社时,明确要求把《人民公安报》办成“广大人民警察喜爱、社会各界关注及有影响力的报纸”。多年来,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人民公安报》始终坚持立足公安、面向社会的办报方针,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安部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讴歌广大公安民警惩恶扬善、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揭露鞭挞各种社会丑恶现象,运用典型案例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对塑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公安部党委和各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
通知要求,切实发挥《人民公安报》的喉舌耳目作用,了解上情,掌握下情,提高驾驭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的要求,公安部许多决策部署、规章制度等都通过《人民公安报》直接发布。《人民公安报》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领会公安部党委指示精神的重要渠道。同时,人民公安报社主办的《公安内参》直接反映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工作情况、意愿要求,为上级公安机关了解掌握基层队伍和民警思想状况、获取第一手资料提供了有效途径,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人民公安报》和《公安内参》的信息资源,不断深化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要把学习《人民公安报》作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手段,指导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不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积极鼓励民警自费订阅《人民公安报》,确保每一名民警都能及时看到《人民公安报》《人民公安》杂志,每一名科所队长以上领导干部都能看到《公安内参》。
通知要求,切实发挥《人民公安报》的鼓手号角作用,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近年来,《人民公安报》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紧密配合“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和“三基”工程建设等全局性、战略性工作部署,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每次重大部署实施前,《人民公安报》都坚持舆论先行,组织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鼓舞士气,发动群众;实施过程中,深入一线,收集信息,反映成果,交流经验,持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人物事迹,组织系列评论,巩固工作成果。事实证明,《人民公安报》强有力的新闻舆论宣传是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整体效果。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民公安报》在舆论引导中的突出作用,牢牢把握公安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广大公安民警始终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确保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
通知要求,切实发挥《人民公安报》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人民公安报》《人民公安》杂志是社会各界了解公安、关心公安、支持公安的窗口和纽带,也是公安机关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加强沟通交流的重要手段。向群众宣传推广公安报刊,对于新时期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广泛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积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提供经费为城乡治保组织、治安积极分子订阅《人民公安报》和《人民公安》杂志,为保安公司有偿提供安全保卫服务的单位订阅公安报刊提供方便,确保其及时了解公安工作的形势与政策。要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推荐《人民公安报》和《人民公安》杂志,使群众自觉接受、自愿订阅公安报刊,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同时,也要为所在地分管公安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订阅公安报刊,积极争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通知要求,切实关心、支持《人民公安报》的发展建设,不断扩大《人民公安报》的社会影响。《人民公安报》是公安民警自己的报纸,办好《人民公安报》是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强烈的新闻宣传意识,充分认识“宣传出战斗力”,挖掘新闻题材,做好组织策划,积极向《人民公安报》《公安内参》和《人民公安》杂志提供稿件和新闻线索。要加强公安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记者、特约记者和通讯员队伍。目前,人民公安报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都设有记者站,在各地市(交警、消防系统)、县市公安机关分别设有特约记者和通讯员。各单位要充分调动这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工作的成果,理直气壮地宣传公安队伍的主流,不断扩大《人民公安报》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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