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劲夫律师对媒体的点评
luyued 发布于 2011-05-01 14:33 浏览 N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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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儿童福利院7岁小女孩黎红洁的寻亲行动可谓一波三折:21日下午,那个自称是其父亲的中年男子终于给福利院打来电话,记者与他约定一起前往认亲,但对方却一直躲躲闪闪,最终以没空为由拒绝前往认亲。
转折:认亲男子终于露面
11日,本报推出寻亲行动当天,一位中年男子打进电话,说黎红洁正是他丢失半年的女儿,同时声称将紧急赶回老家办理相关证明后再来认亲。此后,一连几天该男子音讯渺无。21日下午3点过,儿童福利院再次接到该男子打来的电话,探问黎红洁近况。本报记者立即拨通了该男子的手机。对方在电话中称,自己名叫黎昌莲,妻子名叫张明仙,家住富顺县豆山镇香炉村5组,他说,从照片和娃娃提供的情况来看,黎红洁肯定是他的亲生女儿!
该男子还告诉记者,8年前,张明仙离婚后跟他生活在一起,一年后生下了小红洁,但两人一直没扯结婚证,因此娃娃一直是“黑户”;在小红洁一岁半时,张明仙离家出走了。这次他回老家为黎红洁补办户口,当地政府要求他补交几千元费用,经济拮据的他只好放弃了。
失望:说好认亲他却临阵躲闪
通话中,该男子答应在记者的陪同下前往儿童福利院认亲。但记者一直等到晚上6时,其间他要么不接手机,要么关机,记者再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22日上午,记者终于拨通了该男子的手机,提出开车过去接他认亲,该男子却以没空为由拒绝,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各方说法
福利院:再不认亲 娃娃可以领养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院长魏建华透露,推出领养寄养热线后,很多喜欢黎红洁的市民争着要领养她,但由于出现认亲线索福利院只好婉拒。魏院长最后表示,福利院将在媒体上刊登认领公告,按照有关规定,两个月后再没人来认领,福利院有权利让市民前来领养。
律师:可以起诉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王劲夫律师说,如果明明知道自己女儿在儿童福利院,却不愿去认领,那么对方就没有履行其抚养义务。福利院从保护儿童的角度出发,一是可以向妇联反映,二是可以起诉该男子,要求对方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其抚养责任。
记者杜成实习生吴祖荣摄影谭曦
(原文链接:http://www.wccdaily.com.cn/2006/09/24/200609247112244469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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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折:认亲男子终于露面
11日,本报推出寻亲行动当天,一位中年男子打进电话,说黎红洁正是他丢失半年的女儿,同时声称将紧急赶回老家办理相关证明后再来认亲。此后,一连几天该男子音讯渺无。21日下午3点过,儿童福利院再次接到该男子打来的电话,探问黎红洁近况。本报记者立即拨通了该男子的手机。对方在电话中称,自己名叫黎昌莲,妻子名叫张明仙,家住富顺县豆山镇香炉村5组,他说,从照片和娃娃提供的情况来看,黎红洁肯定是他的亲生女儿!
该男子还告诉记者,8年前,张明仙离婚后跟他生活在一起,一年后生下了小红洁,但两人一直没扯结婚证,因此娃娃一直是“黑户”;在小红洁一岁半时,张明仙离家出走了。这次他回老家为黎红洁补办户口,当地政府要求他补交几千元费用,经济拮据的他只好放弃了。
失望:说好认亲他却临阵躲闪
通话中,该男子答应在记者的陪同下前往儿童福利院认亲。但记者一直等到晚上6时,其间他要么不接手机,要么关机,记者再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22日上午,记者终于拨通了该男子的手机,提出开车过去接他认亲,该男子却以没空为由拒绝,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各方说法
福利院:再不认亲 娃娃可以领养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院长魏建华透露,推出领养寄养热线后,很多喜欢黎红洁的市民争着要领养她,但由于出现认亲线索福利院只好婉拒。魏院长最后表示,福利院将在媒体上刊登认领公告,按照有关规定,两个月后再没人来认领,福利院有权利让市民前来领养。
律师:可以起诉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王劲夫律师说,如果明明知道自己女儿在儿童福利院,却不愿去认领,那么对方就没有履行其抚养义务。福利院从保护儿童的角度出发,一是可以向妇联反映,二是可以起诉该男子,要求对方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其抚养责任。
记者杜成实习生吴祖荣摄影谭曦
(原文链接:http://www.wccdaily.com.cn/2006/09/24/20060924711224446921.htm)
律师事务所: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律 师:王 劲 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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