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印刷出版 > 报纸 > 要命还是要钱 让正义黯然失色

要命还是要钱 让正义黯然失色

luyued 发布于 2011-05-01 15:25   浏览 N 次  

文/知风

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河北青年报记者第一时间就判决结果电话采访了死者张妙的丈夫王辉。(4月23日《中国网》)

关注此案的公众,凭直觉应该不难猜想被害人丈夫王辉对判决结果的态度,因为除了死刑,再也找不到对罪犯更严厉的惩处手段。不料,“已经知道判决结果的王辉似乎并没有释然,他说对判决结果并不是很满意。”这可能会让人感到意外,但也应该是在预料之中的。

现在,王辉请求法院严判药家鑫的愿望实现了,那么,在王辉的“不是很满意”中,只剩下有关民事赔偿部分了。一审判决要求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王辉表示,这些赔偿金远远不够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当问到是否会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度时,王辉说“以后会考虑(上诉)”。但王辉曾表示:“我宁愿不要一分钱民事赔偿,也要请求法院严判药家鑫,否则我儿子将来长大了,问到母亲的惨死,我该如何面对?”这给人的感觉就有点意外了。

笔者不是因为同情王辉的不幸,而为他的“出尔反尔”找理由,而是在人们为王辉的“不要一分钱”钦佩的时候,我就看出了,在“花钱买刑”成为一种量刑“参数”的现实下,“钱”已经成了加重或减轻法律惩罚的筹码。当然,还有其他筹码,比如,权。所以,作为一个农民的王辉,为了达到给自己的妻子报仇雪恨的目的,只能先压上“钱”这块筹码。这从他的“我宁愿不要一分钱民事赔偿”的“宁愿”中,就可以看出,因为,“宁愿”和情愿是不同的,前者更有一种孤注一掷的冲动。

看似王辉可能会因增加赔偿额度上诉,与他之前的“我宁愿不要一分钱民事赔偿”是一种反悔,但引出的尴尬并不是在王辉的个人脸面上,而是在司法实践中,以往的判例引起的民意反常。就药家鑫案而言,民意的骚动,已经超出了一起凶杀案正常的被关注程度。

按理来说,要求严惩凶手和附带的民事赔偿,并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怎么就不可以兼得?那么,是什么逼使王辉在药家鑫案没有判决前只能取其一?这可能是法律在王辉眼里不是一杆天平,他不得把自己的部分利益当作砝码,以此与他心目的天平另一端的重量抗衡。其实,不但是王辉,公众舆论也在作这样的加码。在法律公正和司法独立的原则下,这样的“加码”应该是徒劳的。但王辉宁愿用不要一分钱民事赔偿作为条件,来换取法律对药家鑫严惩,舆论也滔滔不绝地在重述一个杀人偿命的道理,甚至出现了过激的言辞,不无要挟的意味。这在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里,不能不说是荒唐的一幕,而一出荒唐剧的上演,是少不了一个舞台和背景的。

如果把王辉的宁愿不要一分钱民事赔偿视为急于向凶手索命的“孤注一掷”,那么,药家鑫被一审判决死刑后,考虑会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度的反悔,是不是一种“孤注一掷”后的痛定思痛?因为不但王辉,更多人担心的是张妙两岁半的儿子以后如何生活。这些都是药家鑫犯罪给被害人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本应一同追偿。但是,是什么迫使王辉分段追偿,并有可能受到不信守诺言的指责?原因可能是人们对法律公正的疑虑,更是“花钱买刑”被提上“议事日程”后,社会弱势群体对自己命运的担忧。

相关新闻链接:http://ganzhi.china.com.cn/news/txt/2011-04/23/content_22423067.htm

广告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