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烛向老舍叫板[青年时讯。中国青年报]
luyued 发布于 2011-05-01 18:42 浏览 N 次陈桂龙
数年前,笔者就读到过洪烛的诗,此后,又在一些报刊杂志上陆陆续续的读到了他的散文。日前,有朋友告诉我,洪烛出了一部拼贴式的书叫《北京的梦影星尘》,每一篇文章都是在记忆中的一块补丁。带着些好奇,我们有了下面一番交流。
用外地人的眼光来看北京
《北京的梦影星辰》写出了许多外地人(尤其是文化圈内)对于北京熟悉而又陌生、复杂而又单纯的感情,洪烛自言写这本书的出发点是“用外地人的眼光来看北京”。他说:“我1989年大学毕业来北京时,就有一个计划:为这座接纳我的城市写一部书。后来作为中国文联出版社的编辑,策划过一套《外省人在北京》的从书,反响较大,北京电视台的《荧屏连着你和我》还请去做了一套叫《新北京人》的节目。当时观众们很喜欢这个“新”概念,似乎有一种找到了组织的感觉。我当时就在心里使劲了:一定要把北京写得更有意思点,写出本地作家写不出的那一方面———希望不仅北京人爱看(能发现一些他们日常忽略的东西),外地人也爱看,而且在北京创业或计划来北京旅游的外地人也都爱看。其实,我是想写出一个别人没写过或写不出的北京,当然,这种愿望是不可能彻底实现的。这本书是断断续续完成的(一年也只能写几万字),但即使是中断的时候,我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停止过体验。所以,在我的精神世界里,这本书又可以说从未间断过。可以肯定,这本书是在努力回避平庸,是我跟别人、跟自己较劲的结果。”
在这本书的文章的字里行间,我注意到有很浓的诗的意蕴,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以诗入文了。这也许与洪烛本身是一个诗人有关。我不知道这种文风是有意为之或是妙笔偶得,洪烛说是有意为之:“我以前有过较长的写诗时间,后来写散文作品了,仍然希望能把诗歌的某些优势保留下来。我写这部书基本上是站在诗人的精神立场上,这很适合对北京的历史文化进行富于激情的咏叹,而且会比同类书多一层主观色彩。越是写客观的事物,越是需要作者流露主观的看法。诗人一般喜欢抢占制高点的,而且最讨厌人云亦云,这种良好的习惯帮助我即使写一座万众瞩目的城市也力求挖掘出较多的新意。这部书既包含了对北京的公共认识,同时也灌注了我的私人感情。我注入的不是水,而是酝酿多年的酒。但愿大家读这部书即使闻不到茅台的气息,也能闻到二锅头的气息。二锅头能把李白灌醉的。”《北京的梦影星尘》可以称得上纯“行走文学”了。在读的时候,会使人感受到话语中那种极强的感情真实性。我问洪烛:“你如何看你自己这种风格?用散文这种形式表达比用诗的形式表达更好吗?或者说两者的功效不同?”他说:“我也很看重这种感情真实性。我首先要感动的是我自己,这样我才能写出满意的文字。写完这部书,我很有信心地贴上自己的标签它不会砸我牌子的。我曾开玩笑说过:这是年轻文人给古老城市写的一部大赋。至于用散文这种形式,肯定比用诗的形式要照顾读者一点。北京自古至今产生的最好一首诗是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后来就少有佳作了。我想北京这座古都的历史乃至现实,都是很散文化的,很戏剧性的,应该把它表达得更充分一点,而诗的局限是太自我了。我希望举重若轻地写一部本身很沉重但读起来很轻松的书,这恰巧适宜于我写散文的右手。写诗时我一般是用左手的。右手适合跟描写的内容(历史)掰手腕。”
从书中一些篇章来看,显然洪烛耗费了相当大的精力,那他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呢?洪烛大倒苦水:“这可就多了。有心理的准备,慢慢调动自已的感情呗,让热水烧成开水,差一度都不行;有经历的准备,我在北京是边生活边写作的,当我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人逐渐成熟了,我的文章也就瓜熟蒂落了;还有知识的准备,这反而比较容易,因为有感情基础了,我对有关北京的任何史料都挺感兴趣;当然还有许多日积月累的行动,最初几年我有空就拿张地图,骑着自行车到处逛,专挑那些名胜古迹仔细勘察,像挨个拜码头似的。后来就不带地图了。我自己快成活地图了。”
对洪烛的诗和散文有了解的人,往往不知他会写小说。洪烛自得地说:“对于我这种慢性子的人来说,诗、散文直至小说,可能是人生的三部曲。小说是我正在研制的重武器,以前曾应《女友》杂志社之约写了个小长篇,叫《两栖人》,感觉还行。目前,小说我还轻易不敢写,要写就要写拿得出手的。”
写比老舍写的还老的老北京
第一次接触洪烛,普通的外衣让我感觉他还不是北京人,溶入这座城市与真正意义上的“北京人”成了我们谈论的话题。洪烛自信地说:“作为一个谋生的人,我觉得自己完全溶入这座城市了,我甚至觉得它很适合我这种人的。当然,作为一个写作的人,我一直在力图跟北京保持着距离,一种审美距离。就像我少年时总偏爱在三米开外看一个女孩,那样才能为她写出诗来。我希望延长并保持那种一见钟情式的新鲜感,这将构成我创作和奋斗的动力与勇气。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这两大要求,北京都给予了充分的满足。人也许很容易找到最好的城市,便很难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城市。正是一批来京创业的外省人,扩大了“北京人”的概念。这也正是我热爱北京的原因:这是最具有包容性的移民城市。”
每个人都有梦想,洪烛也不例外,我试探着把话题转过来。洪烛说:“到现在为止,我认为我刚来时候的梦想只实现了一半。至于另一半,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都处于混沌之中,这才真正叫梦想呢,梦想就是你隐隐约约看得见它,又看不清它。我才33岁,来北京才11年,如果梦想全实现了,活得还有什么劲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本书堪称地理和精神上的双重导游图,洪烛笔下的北京与老舍、张中行、林语堂甚至王朔笔下的北京大大不同。洪烛的感觉是:“以上几个人,基本上都算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们写北京没有任何隔阂,或者说,他们写的都是作为故乡的北京。我没那种优越感,我是很认真地对待作为异乡的北京,一方面更冷静一点,另一方面也更有激情些。我眼中的北京是个披着面纱的贵妇人。王朔写解放后的“新北京”是一绝,但写不了“老北京”。为什么?因为他对胡同里的事情不感兴趣。他是“喜新厌旧”的。这其实跟老舍恰恰相反。他写出了老舍没见过的另一半。我比王朔小,可我偏偏对自己没见过的东西也感兴趣。我是作为年轻的“外来户”写老北京的,写比老舍写的还要老的老北京。老舍笔下的只是清末民初的北京,我最远的写到了辽代开挖出“三里河”的萧太后。另外,你举例的这几个人,都是专业写小说或散文的,没一个是写诗出身的。这就给我留下个空位:他们用他们的现实主义去写,我用我的理想主义来写。我希望写出一个浪漫主义(或古典主义)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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