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无免检执行了吗?
luyued 发布于 2011-05-02 00:45 浏览 N 次食品无免检,执行了吗?
2011年4月14日 09:29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地耕
针对有媒体报道上海一家企业加工“染色”馒头、随意更改生产日期,上海工商部门连夜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截至12日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染色”馒头6048个。(4月13日《洛阳晚报》)
这又是一起惊心动魄的食品安全事件,特别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它是发生在全国最大的城市上海,而受害者又是被国人公认为最注意饮食卫生、最讲究饮食质量的上海民众。那地上满是污渍,肮脏的生产车间,那随意变更生产日期的过期馒头,那添加了甜蜜素、山梨酸钾、色素等冒充玉米面的馒头,如果不是被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曝光,打死我也不会相信这是真实的事情。相反,笔者还可能会建议上海百姓们站出来辟谣……
然而,这一切却都是真的,而且激怒了上海市市长韩正,并表示,将彻查此案、依法严惩,彻查过程将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
经历了三鹿奶粉劫难以后,于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新法规要求:任何目录外的食品添加剂都不能使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
然而,即使是在如此严格的法规下,就连国人的主食馒头也频频遭遇侵害。也难怪有人发出“到哪里去寻求''货真价实''的馒头”、国人“何时能够吃上放心馒头”的呐喊。
此时此刻,有必要重申食品没有免检和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等法规条文。
“民以食为天”,这是盘古开天地以来公认的一项社会法则。《食品安全法》关系到国计民生,涉及面广,内容深刻,每条每款都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需要认真宣传、学习,使其深入人心,达到妇孺皆知,人人都能依法行事。
《食品安全法》废除了既往执行的食品免检制度。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废除食品免检,这对每一个食品企业都是一种强力地约束和永恒地警示,同时也要求质量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检查责任更重,执法力度也更大了。只有这些职能部门的责任心强了,老百姓才能更放心。
这次上海馒头事件,不仅要对生产企业进行查处,更应该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所有监管和职能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此,民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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