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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还是“法治”?

luyued 发布于 2011-05-02 11:16   浏览 N 次  

“法制”还是“法治”?

<<咬文嚼字>>2004年第七期刊发屠林明先生的文章<<怎样“零接触”>>一文,其中提到“与社区问题青少年零接触”,是2004年1月20日<<上海法治报>>一篇通讯的标题。在我的印象中,宣传法律法规的报纸中央级的有<<法制日报>>,地方的有<<江苏法制报>>、<<浙江法制报>>、<<安徽法制报>>等,还真没看见有什么“法治报”,去网上键入“法制报”、“法治报”一搜索,发现全国各地都是<<某某法制报>>,鲜见有<<某某法治报>>的,只有上海一地,相关内容查询中,既有<<上海法制报>>,又有<<上海法治报>>的。我想原来是我错了,这是上海办的两份不同的报纸,可我心有不甘,又去查<<全国报刊目录>>,发现只有<<上海法制报>>,邮发代号3-30,可为什么又有<<上海法治报>>呢,我决心弄个明白。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二版)词条“法制”的解释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方法和工具。” “法治”的解释是“一、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为准则,统治人民,处理国事。二、根据法律治理国家。”

由此可见,法制是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方法和工具。而法治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我们选择用什么方式管理社会、治理国家。我们常把法制与法治混为一谈。宣传法律法规的报纸,用“法制”是名正言顺,用“法治”则有点不伦不类。在大力宣传法制,提倡法治的今天,关于这点,还是严谨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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