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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宣传科长变身盗车贼

luyued 发布于 2011-05-08 14:47   浏览 N 次  
今年10月,北京部分报纸收到一篇丰台公安分局提供的稿件,署名“通讯员王俊梅 刘春江”。据知情者介绍,王俊梅是该局宣传干事,撰写稿件,刘春江为宣传科长,负责审稿后加上自己的名字,发给媒体。 《劳动午报》的见报稿未经记者修改,应该最接近原稿,稿件这样开头: 午报讯(通讯员王俊梅 刘春江)白天四处踩点,专门寻找没有摄像头和保安的老旧小区,深夜则大肆盗车。昨天,丰台警方向媒体发布,今年4月份以来,在丰台、大兴、朝阳、通州、石景山、昌平等区环城地带盗窃机动车18辆的犯罪团伙在丰台落网,追缴被盗车5辆。10月9日上午,3名盗车贼和一名收赃者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北京青年报》记者刘先生也收到这篇稿件,他回忆,修改稿件时保留了导语的第一句,在前边署上自己和通讯员的名字,但是忘记打上后括弧“)”,编辑修改时按自己的判断加上。见报稿为: 本报讯(记者 *** 通讯员王俊梅)刘春江白天四处踩点,专门寻找没有摄像头和保安的老旧小区,深夜则大肆盗车。…… 详见其PDF版截图: 在网站上,看起来更明显。 黑龙江大庆的《家庭文摘报》经过改写,转载了《北京青年报》的这条消息。简要叙述案情后,这样结尾: 据悉,该男子名叫刘春江。他白天四处踩点,专门寻找没有摄像头和保安的老旧小区,深夜则大肆盗车,白天便进行销赃。 报料人:长颈鹿姐姐 相关日志:司机“被撞翻的男子拉入车内” 死者说,无法向家属交待自己的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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