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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诚:物业税或暂难平抑房价(云南信息报)

luyued 发布于 2011-05-15 22:13   浏览 N 次  

陈真诚:物业税或暂难平抑房价

/陈真诚

(原文发表于 2009年8月10日 《云南信息报》http://www.ynxxb.com/content/2009-8/10/N89430225625.aspx )

据报道,8月5日,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深圳市提出将“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并定出了时间表:2009年将开展准备工作,适时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舆论认为,物业税终于准备开征了,深圳市成为首个把开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而在8月4日,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虽然表示物业税迟早要开征,深圳确实有开征物业税的想法,目前在进行研究和考虑,但他又公开否定了深圳已经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说。8月7日,深圳市地税局否定了正盛传的“物业税或将在深圳首先开征”说法,其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不会成为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至此,一直备受各方关注、已经空转运行了3年的物业税,还是个悬案。

物业税,在欧美等国家盛行,在国内一直备受关注,也备受争议。不但有专家建议开征物业税,而且有深圳、武汉、北京、辽宁、江苏、宁夏、重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等多个省区市,作为试点的城市正在“空转”运行。舆论认为,物业税肯定要开征,只是个时间问题。

5月2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随后,传出消息称,深圳市、武汉市等将成为首批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财政部有关官员、专家等,也在相关场合透出了将开征物业税的消息。最近,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于是,不少人认为物业税即将步入实征,关于开征物业税的议论再掀波澜。

由于近年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成份过重,不但有大量投资性购房存在,而且有太多的房屋在空置、闲置,因此,关于开征物业税以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多的投资行为、平抑过高的房价的呼声高涨。

舆论认为,开征物业税,将购房时一次性支付的成本改为持有期以税收的形式逐年支付,可大为降低新房销售价格,提高持房者的持房成本和风险预期,促使那些空置房挂牌出售,有助于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将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磅武器,成为压垮高房价的最后一根稻草。正因为如此,开征物业税这个话题颇为大众所关注。

不过,从目前来看,物业税还将继续成为悬念。

首先,虽然舆论一致认为物业税肯定会开征,但中央政府一直没有给出个明确的说法。

其次,虽然不断透出物业税消息,但目前依然只是在“空转”。

第三,深圳市地税局否认物业税的说法上打足了“太极”。先是,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8月4日否定了深圳已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但他同时又表示,物业税迟早要开征,深圳确实有开征物业税的想法。然后,深圳市地税局8月7日在否定“物业税或将在深圳首先开征”的同时又称,深圳市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这种官方舆论“太极”,再把市场的胃口高高吊起。

第四,税收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物业税的开征等事宜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来决定,但一直没有相关立法的消息出来。

第五,虽然国家已明确将开征物业税,有关部门也已就开征的时间以及开征基点征求过意见,但关于何时开征、如何开征等问题的答案,一直是个未知数。

最后,目前中央政府设想的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附加费、土地使用费、印花税、营业交易税、物业管理费等税费合并,转化为在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但此次深圳的方案并未涉及土地出让金,而且据报道称,国税总局有关人士透露,暂时不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范围。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开征物业税的实际意义有限,或难以平抑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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