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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呼唤和谐收费环境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5 20:17   浏览 N 次  
当今“和谐”一词,可谓深入人心。社会需要和谐,各级交通部门纷纷打造和谐交通,笔者认为,高速公路更是需要和谐的收费环境。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收费还贷”这样一个高速公路建设与运行体制,所以高速公路在相关的端口都设有收费站,而每一个收费站都是经过建设期的专家论证和各级政府审批后才能投入使用的合法产物。然而与“和谐高速”不相适应的是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司机总想通过各种手段逃费、拒费,并由此产生冲突甚至升级到伤人乃至犯罪。
据《中国交通报》报道:2005年11月5日晚20时07分28秒,一辆蒙D17079的重型货车驶入当班收费员杨敏所在的X12车道,货车司机手持4类通行卡却要按3类车型交250元通行费,收费员杨敏核准该司机出示的是假行驶证后,坚持让他补交了40元。该司机为发泄心中的不满,却突然将满满的一瓶水从收费窗口泼向收费亭里面,半瓶水泼在了正在整理零钱的收费员杨敏的脸上,身上,抽屉内的钱币上,紧接着该司机又将剩余的半瓶水第二次泼向收费亭内,这次水泼到了价值16000元的法国进口设备微机操作系统上。收费员杨敏面对突如其来的侮辱与破坏行为,异常气愤,立刻关上抽屉,冲出收费亭,来到正要启动的大货车前面,示意其停车接受路政执法人员的调查、核实及索赔事宜。而此时的大货车司机完全失去了理智,大货车像疯了一样,撞着杨敏一直向前冲,直至冲出车道。杨敏躲闪不及,大货车将杨敏顶拖出离收费亭40米的地方撞倒后,又从她的左腿上碾过,杨敏顿时倒在血泊之中。
犯罪嫌疑人王英杰被抓捕后,经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法院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附带经济赔偿。而杨敏经医院抢救,虽然挽救了生命,但年仅29岁的她最终被截肢,永远失去了左腿。
同样也是在收费岗位上,2006年4月15日晚9时40分左右,一辆车号为C11777的大挂车由南向北驶入秦青(秦皇岛至青龙县)收费站第四车道。该车型应交25元,司机却只肯交15元,疏导员李旭和刘连友一同劝说其应足额交费,但司机根本不听,突然加大油门撞杆后,将李旭拖出约120米左右甩下,轮胎从头部和腹部轧过,致24岁的李旭当场死亡,该车逃逸。最终,该司机被判无期徒刑并附带经济赔偿。
以上两个案例,结果是惨痛的,一个为了少交40元,一个为了区区10元钱,不仅造成两名收费员一伤一亡,这两名司机还要在铁窗中度过悔恨的岁月。听者闻者莫不扼腕叹息,“真不值!”。面对由于“不值”的理由产生冲突进而酿成的大祸,我们认为不应仅仅满足于法律的制裁,更应下大力气在避免冲突升级,营造和谐收费环境上下功夫。
2007年开始,河北省逐步推行货运计重收费,此举成为全省高速收费系统的一项技术性“革命”,解决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人为因素,从而减少了司机与收费员之间的纠纷。同时,他们从车主和司机的角度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也起到了营造和谐收费的目的。
笔者认为,今后各收费站更应坚持原有的文明服务,延伸多样化服务、人性化服务,努力从内部探索构建和谐高速公路的措施和办法;同时,继续进行高速公路“贷款收费”合法性的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广大过往司机进行“不因小失大”价值对比和理智处事“避免冲突”的宣传,减少不理智行为的发生。此外,还应调整对收费员队伍的教育思路,培养收费员理性化处理应急事件的思维,比如对于闯杆车辆完全可以利用监控设备加人工纪录车号,然后通知高速交警和路政人员实施追堵处理,避免收费员、疏导员与司机发生直接碰撞性冲突。
第29届奥运会即将在北京召开,作为环绕京津的河北,共同构建和谐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高速公路所有工作人员认真践行好交通部提出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三个服务精神;二是所有的行驶司乘人员更要时刻把“平安是福”记在心上,才能打造真正的“民生交通”、“和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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