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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问责“被诽谤”官员,都是假象?- 醉梦人的日志 - 网易博客

luyued 发布于 2010-12-27 11:47   浏览 N 次  

这是一个让人郁闷的真相:《南方周末》记者对近年来一系列因言获罪案件调查后发现,从重庆“彭水诗案”、山西“稷山文案”、山东“高唐文案”,到河南“灵宝帖案”,当事官员被“问责”后,纷纷继续升迁之路,而被他们追捕的当事人,至今仍生活在恐惧之中。这也使得日前发生的“吴忠帖案”让人很难乐观,几个责任官员虽然被免职,但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同样是“悄然升迁”,因为整体而言“地方官员违法成本几乎为零”(12月10日《南方周末》)。

上面这些“因言获罪”的案件,几乎每一起出现时都引发了舆论的口诛笔伐;我们也曾天真地以为,每次最后都是“舆论的胜利”,被报复的公民得到了昭雪,打击报复的官员得到了处理,失衡的天平被“摆平”了。看到这个调查我们才知道——一切都是假象,就结果而言,舆论何尝有过真正的胜利?某些地方官虽然不再像以往那样“死扛着”与舆论为敌,甚至还学会了几分“顺应民意”的即时问责,但在他们的骨子里,这些动作都只不过是权力公关的手段,“等到舆论焦点过去了,安排到其他部门当领导,因为你受委屈了”——这就是他们的是非观。

与滋润的官员相对应的,是几乎每一个当事人都无法摆脱的恐惧。眼看着人家复出了,眼看着人家从科级变处级,从处级变厅级,你又能如何?结果只能是制造出杀一儆百的恐惧效应——没人敢举报了,人人噤若寒蝉。这是让人无法想象的纠结,一个官员滥权糟糕到如此程度,仍然可以被友好地保护起来,官场的是非感正义感在哪里?公共舆论层面的正义,和某些官员眼里的正义,竟然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此前《南方周末》的另一调查发现,近年来导致死亡的暴力强拆,几乎没有一个主要领导接受问责,如果说这是“问责钉子户”的话,那么现在被验证的“问责后悄然复出”俨然更近了一步,成为地地道道的“问责耍花腔”。

看到这些,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现在有些地方对官员问责变得主动积极。比如“吴忠帖案”后很快有公安局干部被免职,宜黄强拆之后当地县委书记、副书记也被免职。“免职”听起来是丢掉官帽了,大快人心,实际上“免职”不同于撤职,只是“正常”的干部任免。也就是说,异地上任甚至官升一级,都是可以解释得通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免职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常常沦为摆设。正因如此,用“免职”的手法来应付舆论才没有那么多的阻力,甚至成为一些懂得现代传播之道官员们的“公关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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