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印刷出版 > 报纸 > 太原市驾驶员的强迫“自愿”很可悲

太原市驾驶员的强迫“自愿”很可悲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4 09:02   浏览 N 次  
4月份以来,太原市的驾驶员们就开始忙着做两件事:拍照、交费,而目的只有一个———入“会”。但要入的是什么“会”,以及为什么要入“会”,驾驶员自己也不太清楚。几经调查,终于搞明白驾驶员加入的是太原市驾驶员协会(会长为太原市交警支队的副队长兼任),交纳的120元钱其实就是国家已明令取消的“驾驶证年检费”。

协会的性质属于群众性团体组织,驾驶员是否交费、加入,凭靠的是个人自愿。但太原市却下发了一份关于加入太原市驾驶员协会的通知。文中称,该协会采取自愿加入的方式,每年的会费为120元。通知虽然强调“自愿”,但“自愿”的背后却是赤裸裸的强迫,因为太原市车管所声称,车管所不直接对口驾驶员,驾驶员只能通过协会而不能自己直接来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这种不入“会”就不办理审照手续的规定,等于捏住了驾驶员的脖子。按照2004年11月2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规定,驾驶证年检费已被明令取消,公安部门不得再收取。但在太原市,共有驾驶员30余万,以前一个驾驶员每年上缴的“驾驶证年检费”是100元,依次计算,太原交警部门收取的“驾驶证年检费”就达3000万元。但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又为政府部门的乱收费戴上了“紧箍咒”,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收取“驾驶证年检费”,但驾驶员须入“会”、交费,因为驾驶员协会挂靠在太原市交警支队,协会收取的钱最终还要流入到交警部门那里去。
政府部门握有“公权”,协会属于社团,应是“政会分离”。但是最近几年,有些管理部门还没有扭转“管理就是收费”观念,总是想尽各种办法试图保留“收费”这种权力,于是,现在有不少管理部门找到了一个“诀窍”,那就是把原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交由相应的本是“一家人”的行业协会,管理部门出政策,下命令,行业协会负责收费,结果呢?中央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形同一纸空文。据了解,协会变相为政府管理部门乱收费的行为并非个别,对此,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充分关注,并加以整改。
《华南新闻》 (2005年04月22日 第二版)
广告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