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检察长途锐豪车购自天津港保税区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4 18:16 浏览 N 次本月初,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借”豪车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阿荣旗官方给出的结论是“借车”,然后事情再无进展,舆论也停留在“借车也违规”的追问中。而今,事情的关注度也在下降了。
然而,最近一条躺在角落里的信息,可以推翻之前的舆论焦点了。那就是记者得到天津保税区国际汽车城的信息:途锐车是内蒙古检察院的人在他们那里买的,这就让“借车”说难以成立了
之所以拼命说“借的”,正表明应付舆论比应付法规更重要
可见从法规说,“借车”并不是个脱身的好借口。但现实中,因“借车”被惩处者寥寥无几,反而是见多不怪,也就没人把“借车”真当回事。想往“借车”上靠,此原因之一。原因之二,为官员开脱时,惯用手法是:你质疑他有A问题(买途锐车),那我只要证明他是B问题(借车),那就质疑无效,他是清白的,也不管B问题是不是也很严重,或者还有C问题(买其它高档车)。这是一条应付舆论而不是依法依规办事的辗转腾挪之术。
当地的同级调查已经失去公信力
皮球落到呼伦贝尔市纪检脚下
现在看来,省级部门并未介入调查,县(旗)级部门的调查已经不能指望。现在就看市级了。但迄今为止,也没听到呼伦贝尔市对此事有过任何动静。如果要调查的话,离网友爆料已经过去20天,还没有结果吗?网友早就提供调查线索了:天津汽车城途锐4S店张姓销售人员证词、购车凭证和汇票单据、刘丽洁驾驶员证词、阿荣旗检察院财务科支出凭证、途锐汽车行驶本、途锐汽车购置税发票、途锐汽车养路费发票。按这个线索应该很容易吧。
三种可能结局
第一种是从此杳无音信、不了了之;第二种是按“借车”给予违纪处分,既然内蒙古高检说话了:借车也是违纪,那可以顺水推舟;第三种是让真相大白。这里要说明,第二种已经不适用了,“天津保税区汽车城爆料”已经出来了,即便能“公关”掉,但难保类似信息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出来,如果这边按“借车”处理,那边又爆出了“买车”证据,会很被动。(补最新消息:内蒙女检察长因“借车”受违纪处分已提出辞职)
结语:
女检察长豪车案,显然还不该谢幕…… 2009年12月09日22:03 新湘报新湘报讯(记者尹默三)近期,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刘丽洁被网友曝开豪华途锐车、建豪华办公楼(人均办公面积达220平米)。新湘报以《内蒙古一贫困县女检察长配百万豪华公车》为题首次报道了该事件后,引发网友热议和诸多媒体跟进。当地纪委经过调查后称,刘丽洁的车是借向某企业借的,现已归还;其单位盖的房子并未超标。
当地纪委还强调,刘丽洁是个好干部。
该事件随后在网络升级,刘丽洁被网友评价为“五的”检察长:豪车是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帖子是诽谤的、豪华办公楼是共用的,民主测评是满意的。
更多网友称刘丽洁借车也算腐败。
最近,知情人告诉新湘报记者,豪华途锐车确系刘丽洁购买,地点是天津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
汽车城途锐4S店张姓销售人员告诉消息人士,白色途锐车确系内蒙古一检察院购买。
张某向新湘报介绍,10月份该店进了三辆途锐车,颜色为两白一黑,都为她销售,目前市场上白色途锐非常少,现在新款已没有白色。
张某称对白色途锐车主印象非常深刻,一辆为天津一客户购买,另一辆内蒙古一检察院购买。“当时来了两女一男,自称内蒙古一检察院的,为头是个女的,40多岁,另两个是司机和财务。”张某说,当时车行刚好有现车,他们看完车后直接付款再将车开走。
张某最后称,开具购车票据的购车人名是四个字,念起来很拗口。
据悉,目前整个天津港保税区汽车城都知道内蒙古豪车女检察长事件,对检察长称车是借的理由,该保税区的工作人员都非常惊讶。
杨涛:官员借用汽车本身就是腐败
2009年12月07日22:08 东方网 杨涛
杨涛 江西检察官
针对国内多家互联网站关于“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豪车检察长盖豪华办公楼”的热帖,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纪委12月4日的调查结果显示:女检察长刘丽洁的“豪车”是从当地一家企业借用,检察院新建办公楼属阿荣旗正常基础设施建设。(新华网12月5日)
即使女检察长的“豪车”真是“从当地一家企业借用”,然而,对这种“借用”做法是否错误,对“借用人”是否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个调查结果却不着一墨。难道,这个“借用”真那么合理合法,理直气壮吗?
根据调查结果,阿荣旗人民检察 院现有10辆车,就算是刘丽洁乘坐的别克车出了故障,需要维修,还有其他车可用,为何一定需要向外借车,而且一借就借豪车?而且,这一借就从10月29日开始,一直到11月底,网民在网上曝光此事后,才将车归还。如果网民不曝光,还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归还呢。
官员向辖区的企业或者个人“借用”汽车,本身就是牟取一种不正当利益。官员与辖区的企业、公民,即使是朋友,也因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能进行利益的往来,否则这种往来就可能破坏公权力的纯洁性,损害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对于检察院来说,其掌握了批捕、公诉、对职务犯罪侦查的权力,辖区的企业或多或少要与其打交道,求助于检察机关。这种利益与权力的纠葛,就可能影响检察公权的正当行使,有损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官员向辖区的企业或者个人“借用”汽车,同样是滥用权力的体现。无论是检察长还是政府官员,伸手向辖区企业借车,即使有企业不愿意将车借出,但仍然不得不慑于公权的淫威将车借出,那么,官员就是在利用权力进行讹诈;另一方面,有些企业是非常愿意将车借出,并且希望“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但是,“来而不往非礼也”,官员也心照不宣,国家的权力在“借用汽车”过程中,成为交易的牺牲品。
“借用”汽车不仅可能是违纪的问题,还可以涉及犯罪的问题。2007年7月,最高院、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山东省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原副处长陈晓平就因“借用”汽车,被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与阿荣旗纪委轻飘飘的调查一样令人遗憾的,是阿荣旗检察院对待网民舆论监督的态度。一会给网民扣上“诽谤”的帽子,声称要启动法律程序,一会又声称网民“是对于办案的一种打击报复”,从头到尾都没有端正态度,虚心接受监督。
贫困县女检察长“名车”“豪楼”事件调查
2009年12月03日22:18 新华网 武峰
11月24日,一篇题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贴子引发全国关注。
网友发帖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是革命老区,典型的农业旗,自治区级贫困县,但该县检察院的女检察长刘丽洁在到任后的短短两年内,就为自己的新单位阿荣旗人民检察院购置了五台新车,一辆比一辆高级,一台比一台昂贵。
帖子还称,刘丽洁刚到阿荣旗检察院就职时,就购置了两台现代索纳塔轿车供两名“得力下属”使用,车牌号分别为蒙E69929和蒙E69939,而自己则购买了一台价值约40余万的别克林荫大道,车牌号为蒙OE0729,之后又购买了一台价值20余万元的别克商务车。而刘丽洁在坐了一年多的别克车之后,由于在路上出了一些小事故什么的,她便将自己的公务车改为价值近百万的大众途锐。
紧接着,成都、武汉等地的多家媒体纷纷对此事予以关注。
另有网友发贴爆料:“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道德观察的记者已到阿荣旗调查,最高检也派了7人的调查组来到阿荣旗”。
4天之后,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再被当地网友举报:修建豪华办公楼。一时间“豪华车”“豪华办公楼”成了和阿荣旗有关联的点击率最高的关建词。
11月27日,《北方周末报》记者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调查。
关于百万名车
阿荣旗纪委:该车借用情况属实
11月30日,阿荣旗旗委一位负责人受旗委主要领导委托,接受了《北方周末报》记者采访。
这位要求匿名的负责人说:“这个事件其实很简单,就是自己(指刘丽洁)的车坏了正在修,借用了当地一家企业的车用几天,司机为了出行方便,私自把原来车牌挂上去,但在当天被办公室主任发现后,就责令司机将车牌摘下。
目前,阿荣旗检察院已将途锐车还给借车单位。”
该负责人说:“网上先后出现关于此事的网贴之后,阿荣旗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旗委主要负责人组织纪检、政法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旗纪委组成调查组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在一份由阿荣旗旗委、旗政府向本报提供的“关于网友评论刘丽洁检察长购豪车、建豪华办公楼问题的说明”中,记者看到:“经纪委部门核实:该车借用情况属实。”
12月1日,几天来一直不愿与媒体正面接触的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在其办公室接受了惟一到访该旗的媒体——《北方周末报》记者的独家采访。而在之前,这位“事件的核心人物”给予本报记者的回复是:“谢谢关注,您可通过旗委了解,抱歉。”
“对于《北方周末报》记者来阿荣旗实地进行采访,我代表我个人以及阿荣旗检察院对于媒体的真诚和负责任的态度表示感谢,”刘丽洁说:“关于网上所贴的情况,作为个人,我的所有解释都是苍白,更有辩解的嫌疑,因为不论从检察机关或是个人来讲,都是有组织的领导和管理的,所以最有发言权的是纪委和上级监管部门关于此事的调查和结论。”
刘丽洁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网友的这种监督,她个人并不排斥,“同时也提醒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今后的一言一行和执法过程中更加规范。”
阿荣旗检察院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这段时间刘丽洁检察长出去办案用车都是检察院的公务车(索纳塔)。”
本报记者在阿荣旗那吉屯镇被借车的企业了解到,该企业确于今年购得一辆途锐越野车,并称有购车发票,但因其主要负责人外出,本报记者未能看到发票。
该企业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不会错的,纪委已经查过了。”
关于建豪华办公楼
纪委:按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建设,绝不是豪华办公楼
“经纪检部门调查,关于网上反映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建豪华办公楼’问题的事实是:楼确实在建,但是是按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建设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需要而建的,也绝不是豪华办公楼。”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上述旗委负责人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阿荣旗的阿伦大街是该旗新建的一条主干道,旗里的许多职能部门的办公楼沿街铺开,检察院旧办公楼位于主街道的北段道东,新的办公大楼在主街道南段道西,主体建筑已经完工。
“该工程建设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一部分上级资金支持和旧的办公楼置换所得资金解决。”上述负责人说。
关于贫困县
旗委宣传部:全旗发展势头强劲
那么网上盛传的“贫困县”说法是否属实?
阿荣旗得名于境内的阿伦河,阿荣是满语,“清洁、干净”的意思。它背倚大兴安岭,面眺松嫩平原,在内蒙古自治区素有“粮豆之乡”“肉乳故里”的美誉。
阿荣旗旗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阿荣旗近几年发展速度很快,是全国文明县城,其中的城关镇被评为“自治区十大魅力名镇”,不少知名企业先后入驻该旗。去年该旗还承办了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
据当地官方提供的数据,今年1~9月份,该旗完成财政收入3.4亿元。
“这说明全旗经济社会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该负责人说。
旗委一名干部对本报记者说:“外界所传言的贫困,给了公众一个误导。”
关于检察长
群众:给阿荣旗干了些事
“你们了解最近网上热炒的‘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事件吗?”本报记者问当地群众。
“网上看到了,不过这个新来的女检察长还给阿荣旗干了些事。”
呼宝德是“这些事”的直接受益者。据他介绍,阿荣旗的“黑车”泛滥是当地多年来的痼疾,直接损害正规出租车主的利益,而给这些“黑车”撑起保护伞的竟是运管所内部的个别人员。
“检察院在上个月一次就抓了3个,‘黑车’现在少多了,我们出租车司机还给检察院送了锦旗。”呼宝德对本报记者说,当地老百姓对“豪华车”“豪华办公楼”的关注度远不如网上传炒得那么“热”。
呼宝德所称的运管稽查人员被抓一事,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旗运管所所长刘福泉和旗检察院后得到了证实。目前此案正在侦查阶段。
另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披露,阿荣旗文联原副主席郑玉凌,在担任旗文化馆馆长期间,利用主管文物管理所的职务之便,把他人委托文物管理所鉴定的16幅字画据为己有。近日,被告人郑玉凌被阿荣旗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贫困县女检察长被曝开百万车 回应漏洞百出
2009年11月27日22:16 汉网-武汉晚报
贫困县女检察长开百万豪车
当事人回应:车是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
官员开好车,这样的消息总会引起网友的关注。25日,一篇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在多个论坛都能看到这个帖子。网友在帖子中称,一个贫困县的女检察长座驾是辆途锐。而帖子中的当事者,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却回应说,帖子是诽谤,车不过是朋友的。
根据网友的说法,“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这个偏远县城,女检察长刘丽洁在到任后的短短两年内,就为自己的新单位———阿荣旗人民检察院购置了五台新车,一辆比一辆高级,一台比一台昂贵。”而刘丽洁在坐了一年多的别克车之后,由于在路上出了一些小事故什么的,她便将自己的公务车改为价值近百万的大众途锐,再令当地的官员及百姓咋舌。”
从帖子中的一张图片来看,这辆牌号为“蒙OE0729”的汽车的确是辆不错的车。报料的网友最后感叹,“按照国家公务用车的标准,只有正省部级的官员才能配备45万元以上的公务轿车,但以中国国情,上有政策总是下有对策。刘丽洁领导的公务用车远远超过国家的标准。”
对于网友的报料,25日傍晚,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帖子中提到的当事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刘丽洁得知记者意图后,并没有否认自己驾驶了这辆汽车,不过她表示,“车是朋友的”。
不过当记者提出,照片上的汽车挂的是政府牌照,那么这个朋友的车是属于政府还是私人呢?刘丽洁表示,车是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而记者询问,私车挂政府临时牌照是否符合规定时,刘丽洁则以有朋友要招待为由,没有回应。
网友要求网上对话
记者昨日辗转联系上图片的拍摄者、网友“为正义呐喊”,他明确表示,照片是本月18日拍摄的,拍摄的时候汽车上就挂上了“蒙OE0729”牌照。
“为正义呐喊”透露,自己选择在网络上报料,是因为早在2007年就开始向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举报,不过都没有结果,“如果刘丽洁认为是人们诽谤她,那你们就强烈要求她和我在网上进行一次公开的对话吧。”
当地网友透露车牌已摘下
记者昨日联系上了一位阿荣旗的当地网友,据该网友称,大家都知道刘丽洁家中很有钱,在北京上海也有房产,“虽然她口碑在当地和系统内都不好,但大家都不敢说”。这位网友说,刘丽洁是个手段很厉害的女检察官,要是得罪了她就得换到不好的岗位去。
“这个事情在网上出来后,车牌马上就摘下来了。”该网友透露道,现在刘丽洁依然在开这辆车,但车上已经没有车牌了。
昨日,记者也先后联系了阿荣旗旗委书记曹小斌、政法委书记姜绪年。他们对此的回应也是“不了解”。阿荣旗政法委书记姜绪年说,“她好像不是开的大众途锐吧,开的是什么车呢?我想想……”随后电话断掉,再没有接听。
而阿荣旗旗委书记曹小斌表示,“挂牌照说不好,网友的一些说法不现实,你们到现场来了解吧。”
网友质疑内蒙古贫困县女检察长豪车调查结果
2009年12月11日22:11 北方新闻网
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刘丽洁开豪车建豪华楼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当事人回应称车是借的,牌照是临时的,帖子是诽谤的,是有人打击报复。而当地纪检委的所谓“调查真相”则称办公楼是正常基础设施建设,车子是借的,女检察长民主测评中得到100%的认可,好像一切止于这个“真相”,无论网友还是媒体都在呼吁调查处理不能就此停止。
这里搜罗了一些网友及新华社的质疑和疑问,希望阿荣旗上级纪检部门如呼伦贝尔市纪检委及内蒙古自治区纪检委甚至中央纪委能针对问题跟进调查,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调查结果最好要包含一些几个要点,以便让人们不再对调查结果进行质疑。
1.阿荣旗检察院是否存在超标准配车问题?按照中央《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的规定:除省部级和副省部级干部外,其他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而该院一部丰田2700,目前的价格当在38万元左右,该车是否超标?
2.阿荣旗检察院向企业借车,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按照阿荣旗纪委调查的结果,那辆百万元级的豪华车属于本地的一家企业所有,女检察长刘丽洁仅是借用。但在通报中,阿荣旗纪委却“只字未提”这样的借车行为是否合法,令人生疑。
中纪委、监察部早已就党政机关向被管理对象及下属单位借车一事作出过明确限制,并“三令五申”强调党政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买车。”
如这位女检察长,放着本单位仍能正常使用的9辆车不用,而向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企业借来一辆豪华车,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是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就“女检察长”车案,三问纪检监察部门
“借用”汽车不仅可能是违纪的问题,还可以涉及犯罪的问题。2007年7月,最高院、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山东省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原副处长陈晓平就因“借用”汽车,被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3.豪华办公楼的调查自相矛盾,到底是否超标?阿荣旗检察院的现办公大楼面积是“3200平方米”,共有工作人员59人,那么每个人的平均建筑面积是54平方米,现在之所以要盖新楼是因为:“功能不全,没有规范的办案工作区、控告申诉接待工作区、人民监督员用房以及信息化用房,未达到上级检察机关规定的“办案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而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县市旗一级的建设标准为三级,而“三级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30-42平方米。”按最大来算,这也超标了百分之二十,当然,这是国家的办公建筑,超那么一小点也是情有可原的。换了屁民,别说超出这么多了,就算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这也是违章建筑,会成为强拆你们家房子的理由,谁让你不是公务员呢?那么很明了了,这不光达到了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而且绰绰有余。
而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编制定员人数,对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乘以编制定员人数,并加上第十六条中需要设置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按照最大的算,人均面积42平方米,那么总共需要42X59=2478平方米。而根据《内蒙古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新大楼“建设规模:6379.29平方米”,整整多出来了3901.29平方米。不知道多出来这将近四千多平米是拿来干什么的呢? 网友推测这三千多平米是用来建设厕所的,人均占用厕所面积50平方米。
4.新华社撰文称女检察长“借车”事件“调查”不应是一种洗脱 :建新办公楼为何没有事先公开而在受到舆论质疑出来“澄清”,而没有公布造价等内容?“豪车”若真是企业的,何不将购车发票的部分内容公示于众?
内蒙古检察院称将再次调查“女检察长豪车事件”
2009年12月11日22:26 法治周末
人民网呼和浩特12月11日电,12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对近期网民关注的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借车等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再次要求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积极支持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并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
此前,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在网络媒体对借车等问题提出质疑后,曾指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理。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人员借用企业车辆,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也是检察机关明确禁止的违纪行为。检察机关真诚欢迎并虚心接受各类媒体和网民的监督,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评:内蒙古检察院耍金蝉脱壳?
文/逗号
12月11日,针对近期网民关注的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借车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再次要求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积极支持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并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这个意见,尤其是“再次”两字应该很有意思,等于在明明白白地告诉公众:自己对刘丽洁借车等问题的态度是明朗的,已经要求呼伦贝尔市检察院调查清楚,至于时至今天还没有向社会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是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和当地经检部门的责任,与自己没有关系。
其实,刘丽洁借车等问题暴露至今,当地有关部门的态度并不积极。这不仅表现在回应舆论质疑的速度相当迟缓,而且从回应的内容和态度上看,也多是或为刘丽洁开脱责任,或拖延时间,并没有令公众满意的表现。女检察长的“豪车”是从当地一家企业借用,检察院新建办公楼属阿荣旗正常基础设施建设。理由是:一是关于借用车辆问题。阿荣旗检察院公车不少,尤其是刘丽洁上任后的短短两年时间内就新添了四辆,刘丽洁完全可以从内部调剂解决自己的车辆,根本用不着到企业借豪车摆谱。但刘丽洁偏偏用权力从企业借车,违纪的特征相当明显。二是关于办公用房建设。阿荣旗检察院现有的办公用房建于2005年,而2009年又开始新建办公用房。阿荣旗纪委对此的回复是,阿荣旗检察院的办公用房达不到上级检察机关规定的建设标准。2005年建设的办公用房这么快就需要淘汰了,难道不能通过适当改造达到标准?难道就没有一点变通的余地?如果全国的所有机关,都像阿荣旗检察院这样的速度淘汰办公用房,那国家到底得浪费多少资金?
显然,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纪检部门,并不真心实意地要调查和处理刘丽洁的问题,而是在搪塞和应付舆论。正因为对这样的态度不满意,舆论对此问题的反应依然“高烧不退”。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就不能亲自深入调查一下,或者派工作组蹲点督查,早日给公众一个交代?
不管怎么说,刘丽洁的问题也是检察系统自身廉洁与否的问题,影响的是检察系统的形象,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再次要求呼伦贝尔市检察院调查”的说法,有点金蝉脱壳的意思。如果这个要求能够很快实现还好说,如果依然还要借以时日,那效果就难预料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请正面回答网民几个问
看了这个消息,首先对内蒙古检察院的回应表示欢迎,不过我还是觉得有几点疑问,似乎区检察院也是“躲猫猫”。比如网上反映的刘丽洁在上海、北京都有住房问题、刘丽洁所借车是什么人的问题、里面有没有猫腻等等,区检察院都没有回答。要知道,仅就借车问题,是明显的违规违纪,是搪塞不过去的,就是有十个胆,刘丽洁也不能说借车正当,就是不回答也应该受到处分。因此我想就几个问题请内蒙古检察院给予正面回答。
一、车是借谁的?他和此人有没有厉害关系,或者说有没有受贿包庇问题。
二、网友反映的刘丽洁在上海、北京都有住房,请问有没有?有多少?一个副处级干部如何能买得起,哪里来的钱?
三、关于阿荣旗检察院所购5辆车是不是超标,排量多少,价格多少,请回答。
四、关于阿荣旗检察院办公楼办公面积究竟多少?去年国家发改委规定处级干部办公室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监察长的办公室面积多少?超标吗?如果超标他们如何竟敢和中央对着干?如何处理?
以上几个问题请内蒙古检察院从实调查,给网友一个真实回答,不要庇护或“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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