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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钱云会,让人看不懂《人民日报》(四则)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7 09:12   浏览 N 次  
原文地址:钱云会,让人看不懂《人民日报》(四则)作者:敢为苍生说人话

钱云会,让人看不懂《人民日报》(四则)

(2011-02-13 09:59:50)转载标签:

钱云

乐清市

《人民日报》

手表

交通事故

杂谈

分类: 转贴

一、钱云会案案发现场的重要发现:一个地方最真,不用求证!谁也做不了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c0a7a90100oo6c.html 案发前没有下雨,案发后约5-10分钟下雨。

1、肇事车辆的前右轮和脚蹬下面、前车体下面、右后轮下面均是干的;

2、肇事车辆的10个轮胎均干,无雨水痕迹;

否定发动机吹干,证明手表视频为假的有力证据!


上图左,右后轮无刹车痕迹,干地 上图右,左后轮无刹车痕迹

下图左,右前轮无滑动痕迹,干地 下图右,右后轮无刹车痕迹,干地

点击看下面的视频:

http://v.ku6.com/show/nRtyPQ1tqOIujH9i.html

钱云会死亡之谜:网友第一时间直击案发现场_网易新闻论坛

二、钱云会,让人看不懂《人民日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d94e7d0100p44g.html

2011年1月29日人民日报第四版,整个下半版都是关于钱云会的报道和评论,占据整个版面的百分之六十左右。主打报道《钱云会之死——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附加报道《关键证据最新进展——公安机关找到钱云会手表》和《普通的交通事故(警方结论)》,评论《保持常识,识破谣言》。这四篇独立的文章,无论报道还是评论,都应有记者署名和评论员署名,这是办报写文章的基本常识。但是,我们看到这四篇文章没有一个作者的名字。核心报道《钱云署名位置只是“本报记者”。这不通啊?但是,“本报记者”后面什么都没有。“本报记者”不是作者的名字,后面必须有记者的名字。“本报记者”在署名位置上不能独立存在。这也是常识问题。这篇核心报道记者的名字难道就叫“本报记者”吗?



据说乐清市钱云会被谋杀案与该女有关。当地政府曾免费强征农田建电厂,并派防暴警察围殴关押和拘捕村民,钱云会代表村民上访,遭车辆辗压而死,官方称交通事故,有村民亲眼看见这是谋杀,最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肇事司机三年半刑期。而钱云会所在村的征地,系浙江省电力系统的征地项目,该项目的直接受益人是乐清电厂,幕后老板就是该女。当地警方敢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违法打击钱云会和其它上访者,如果没有该女和温州市个别领导背后操控,怎么能公然敢把十分明显的谋杀案,轻易地改成交通事故案?

三、陈光武:关于钱云会案件的轻描淡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0okjt.html

钱云会案件发生月余,我一直围观,但从未发表任何评论。仅在转发个别帖子时加了几句按语。其中也未涉及案情分析和判断。一直以来,不断有网友要求我和有西发表意见。有西早在手表录像公布之前,因受某媒体采访不得不说,谈出了否定谋杀的判断,招来骂声一片。当时,我是基本赞同有西的观点的。但舆论眼花缭乱,雾里看花,自己没有慧眼,难以取舍,所以干脆装聋作哑,一言不发。

近日,又有网友要求谈一下看法,不妨轻描淡写、信口开河一番,也算是和大家交流了。大是大非,“晨光斋”不能沉默。

首先,最初舆论热议的关于钱云会“是被四人按到让车辆碾过”的说法应当不存在。在这一问题上,有西说的较多,我也赞同他的意见,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恶劣不太可能。后来司法机关公布的手表录像也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否定了上述赤裸裸的谋杀,我认为这也不太可能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案件,而有可能是蓄意谋杀和意外事故的巧合。客观上确实有人要对钱云会下毒手。关于这一点理由很多。比如,钱云会为何要急于配备隐形摄像设备;他行走到事故现场附近为什么又急于打开录像设备;事故现场为何有许多保安及相关车辆等。这一切迹象指向一个结论:钱云会的人身安全已经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即确实有人要致其于死地。

再次,事故究竟是巧合还是必然,确实存在太多的疑点。比如,那辆工程车是碰巧路过,还是有备又来?钱云会究竟是只身被车辆意外撞到,还是车辆故意要置钱云会于死地?抑或是钱云会的倒于车下是否确有其它外力作用?这些虽无证据证实,但也无法彻底否定。

另外,警方的工作确实存在诸多“疏忽”。比如公布的案情在时间、地点、现场状况等关键细节上出现矛盾;警方最初公布的钱云会持伞横穿马路的图像谁拍的,后来为何又莫名其妙的被删除;附近的监控设施记录了村民和政府工作人员冲突场面,却唯独没有事故发生时的现场资料;作为刑案证据使用的手表录像资料不可剪辑,但从网上公布的画面看,该资料确有剪辑的情况。还有,案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是钱云会横穿公路,而手表录像明明显示是钱与肇事车辆顺向行走等。但愿这些仅仅是“疏忽”。

还有一个相关问题顺便说一下。本案的事故责任认定是存在问题的。费良玉无证驾驶严重超载的机动车辆,是应当承担完全责任的,为什么要死者钱云会与其分责?特别是手表录像显示钱云会是顺向行走之后,钱何责之有?

最后,谈一下案件的走向。

该案令人称奇的是,舆论并没有像既往社会关注的诸多案件那样,随着法院的判决而灰飞烟灭、风静浪平、尘埃落定。相反,一审判决后质疑声更是风生水起,一浪高过一浪。到现在仍没有平息的迹象。但任何事件总得有一个了结。

首先,案件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束。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案件还要二审。不出意料的话,二审维持原判可能性极大。但期间舆论还要掀起新一轮质疑高潮。

其次,交通肇事罪案件结束后,至少还要有两个人被追究刑责。一个是那位声称亲眼见到四个人按倒钱云会,让车辆碾过的现场“目击者”,二是那位最先把相关“目击”内容发到互联网上的村民。这两位村民无论如何是利落不了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些问题,诸如钱云会究竟与哪些人积怨已久,甚至达到惶惶不可终日,时刻担心被谋杀的程度,以及当时出现了什么紧急情况他需要立即打开录像设备等问题,在交通事故罪的审判法庭上,检察官拒绝谈及,法官制止发问,都是无可厚非的,因为确实与交通事故罪的审理没有直接关联性。法庭上不会让控辩双方纠缠这些“无关”问题。但一次又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以及之后面对社会一波又一波的强烈质疑,政府不应该回避民众最关注的问题,应给社会一个完善的抑或是起码的交代。

至于社会质疑的诸多问题最终结果,我并不乐观。在现行的体制下进一步彻查的可能性基本没有。所有质疑只能连同钱云会的躯体一并装进棺材、埋入坟墓。事件最终会从人们的视线中缓缓淡出。这不仅是钱云会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哀。我们目前无法改变。

四、“村长”手表戴的特奇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716b950100omiw.html?tj=1

“村长”钱云会的车祸案,都快要把众多网民培养成神探“福尔摩斯”或“狄仁杰”了!

我们反复观看了央视直播的“村长”钱云会车祸案庭审情节:法庭出示的钱云会遭遇车祸前后的关键佐证——钱云会戴在手腕上的那只具有微录装置功能的手表,并播放了手表所摄录的音像内容,介绍了手表的来龙去脉。

从播放的音像中,我们看到视频的第一个镜头是一个人的大半个头部(证明是本人,houhou),然后看到他是一直沿路边朝前走,根本没有和对行车辆相撞的可能,可是忽然间就天旋地转起来了......这是为什么?疑云密布。

我们看到音像所显示出的画面,几乎全是钱云会在公路上行走时的正前方画面,觉得特别奇怪。因为,从常识常理讲,人人戴手表的部位应当在手腕,而行走时,表的正面应绝大部分时间朝着身体的侧靣,即身体的右方或左方才合常识常理。但是钱云会留下的手表,为什么摄下并显示出的尽是正前方画面呢?难道当时钱云会是将手表正面吊挂在前胸?世上有这样佩戴手表的人么?而且,时值隆冬腊月,寒风凛冽,人人穿着厚实的冬衣,手表都被衣袖包裹掩蔽着,不会一直暴露在外,更不可能一直朝正前方暴露着,这太令人疑惑难解......越觉不可思议。

而且,表的录像显示,肇事时钱云会离路边还有两三米远以上,为什么车祸发生后钱云会却被压在路边的泥土路上?更怪的是,他手上撑着的雨伞不但沒有被撞飞,反而会“陪伴”在他尸体旁?

但最让人难以理喻的是,不知道这录像是不是想用来说明,钱云会在车祸发生前的一刹那间就打开了手表的微录装置,以此证明自己是死于车祸?而更大的疑问则是,钱云会怎么可能在卡车朝他撞来时,还有时间从容不迫的打开手表微录装置,却没有时间选择逃命?

当然,更加特别奇怪并令人无法理解的则是,录像所显示的画面,无一不证明着“村长”的手表不知究竟是戴在身体的哪个部位,难道他是将手表像拿手电筒那样,一直朝着正前方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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