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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跃基层 管理创新促和谐(嘉兴日报2010。12。31专版。王燕)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8 20:05   浏览 N 次  

司法行政跃基层 管理创新促和谐(嘉兴日报2010。12。31专版。王燕)

——海盐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创新

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自2006年启动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来,海盐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载体上努力做文章,把法制宣传和法治文化、法律服务、法治实践结合起来,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都得到了重点培训,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7年度,海盐县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等授予“法律进学校”先进县。开展的“法治在线”、“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百场新居民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千百十工程”分别获得2006至2009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也是全市唯一一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连续四年荣获创新奖的县。

“软”“硬”兼施

基层建设有了突破进展







海盐县司法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精心谋划的前提下,克服困难,务实工作,全县司法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去年3月底,全县所有镇(街道)的司法所均由内设所变更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实现派驻所建设全覆盖。并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所务管理制度化等原则,全面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办公面积从2008年的1530平方米增至2010年的2194平方米,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有力地保障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硬件条件得到改善的同时,着重抓好司法所内部管理和各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督促和指导司法所相继建立健全政治和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司法所开展和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流程,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把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记录在册。这就彻底改变了以前只强调工作做好,却没有留下痕迹的局面,使司法所的软件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用法来调解纠纷

也把法带到百姓心里



镇(街道)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司法所设有专门独立的调解室,每个村(社区)调委会设规范调解室……近年来,海盐县司法局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也让“法”字深入人心。

近两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233次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1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8件,共受理2588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2551起,调解率为100%,调处成功率达98.6%。

在抓好矛盾纠纷经常性调处化解的同时,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坚持每季度集中对社会矛盾纠纷统一排查,制定符合其具体情况的排查方案,不留死角。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解答,实行接访首问制。遇到疑难复杂的纠纷,则注重通过部门联动协作来进行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调解的有效性。而对已经处理和解决的矛盾纠纷,则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定人联系,不定时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2009年,建立了人民调解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还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用当事人的案例动情说理,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例进行法制宣传,不仅帮当事人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还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健全的人民调解网络和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达到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海盐”发挥了重要作用。

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

打造全新法律服务品牌

从2006年起,海盐县司法局在全县开展了“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成立了“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海盐县“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意见》、《海盐县百名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在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法律顾问节对村干部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村务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发生矛盾纠纷,法律顾问参与调解,提供法律援助,为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提供诉讼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开展至今,全县百名村法律顾问已为各村办理诉讼案件20多件,非诉讼法律援助40多件,为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法制宣传160多场,解答法律咨询6240人次,参与审查修改法律文书100多件,参与村务决策90多次,协助沟通联系法律事务450多次,参与人民调解300多件。

通过法律顾问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农民权益中存在的不少法律问题得到了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也增强了。

另外,为进一步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积极开展“诚信服务先锋”活动,2010年度,海盐县司法局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模式,全力推出“党员律师进社区”这一全新法律服务品牌。

“千百十”活动

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千期广播电视普法节目”、“千名干部大学法”和“百场农村法制讲座”、“百场法律知识考试”、“百场法律学习会”及十场法制文艺巡回演出——“千百十”活动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以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重大问题的依法解决。2007年度,海盐县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等授予“法律进学校”先进县。全县开展的“法治在线”、“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百场新居民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千百十工程”,分别获得2006至2009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是全市唯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连续四年荣获创新奖的县。

今年4月,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启动。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了“三毛学法律”漫画比赛、模拟法庭比赛和“法院庭审进校园”等系列活动。

瘦小的身材,经典的胖鼻子,光光头上三根毛——今年暑假,海盐中小学生笔下的“三毛”不再只是流浪,而是开始学起了法律。10月,海盐县职成教中心代表队参加了全市青少年模拟法庭表演赛,获得优秀表演奖。11月,海盐县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庭审现场搬到了职成教中心的礼堂,开展“法院庭审进校园”活动,500多名师生全程旁听了这次刑事审判活动。通过这种生动直观的庭审形式,在学生中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犯罪行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另外,“五五”普法期间,先后开展了“同在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强中华”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青春导航”工程帮教基地。通过制定帮教实施细则、帮教考核办法、帮教承诺书等,落实法制帮教、工作帮教、学习帮教、生活帮教等各项工作任务。县水务集团的“青春导航”工程帮教基地工作更是做得有声有色,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次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

独创“八个规范化”

构建完整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作为嘉兴市第三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海盐县于2008年11月在全县范围正式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经过不管探索创新管理与方法,社区矫正工作在开展之初便构建起一套完整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基础设施规范化、组织网络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衔接机制规范化、矫正矫治方法规范化、日常管理规范化、预防机制规范化、追究机制规范化……2009年,按照省、市关于“社区矫正重在规范”的总体要求,以独创性的“八个规范化”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2010年初,恰逢上海世博会即将举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并实施包括滚动式大排查、每日零报告、每周巡查、每月集训、每季联合督查、定人包案、管控升级、社区矫正信息员、常态化值班、临战式应急处置在内的“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十大制度”,并构建了覆盖全县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手机定位监管。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至上海世博会圆满落幕,海盐县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赴上海闹事的情况。海盐县矫正办被省、市两级授予“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先进集体”的荣誉,海盐县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亦被团县委评为海盐县优秀志愿者服务队。

海盐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两年来,着重通过排查稳控、日常管理、教育矫治、帮困帮扶等手段,达到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2010年11月,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37名,其中301人社区矫正期已满,顺利解矫,5人因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由县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另有1人再犯新罪,再犯新罪率仅为0.18%。另外,还为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帮助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申请低保,落实率均达100%。

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解决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

恶意欠薪、意外工伤、生活待遇恶劣、劳资合同纠纷……农民工在辛苦工作的同时比较容易遭遇此类问题,极其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农民工却常常求助无门。为了主动帮农民工排忧解难,海盐县司法局领导召集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前期了解掌握的情况和线索,对全县农民工欠薪案件的重点、特点、分布、可能涉及的人数以及欠薪数额范围等等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并制定了工作重点和预防群体性纠纷的预案,调整了办公接待的场所。不仅全天有专业人员接待,双休日也有专人值班,方便农民工来访和办理受援手续。

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春节期间,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欠薪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53件,其中群体性案件12件,涉及人数452人,欠薪金额近50万元。讨薪专项行动深受农民工及广大打工族的欢迎,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受援农民工为表感激之情纷纷给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

今年5月起,县司法局和县总工会联合发起开展了“工伤职工帮扶”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有力地解决了工伤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

遭遇工伤事故是劳动者的不幸,但如果通过依法维权,受到伤害的身体和心灵也会得到应有的补偿和慰藉。县司法局为工伤职工开辟了绿色通道,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在办理工伤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非诉讼法律援助便捷、高效的工作优势,先行代理请求给付、代理参与调解、代理交涉等非诉讼援助形式,帮助受援人讨回工伤应付赔偿款项。

到目前为止,“工伤职工帮扶”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共接受并解答有关工伤待遇法律咨询480余人次,向当事人及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580余份,受理工伤职工法律援助案件78件,(均已办结),为工伤职工争取各类赔偿或补偿近200万元。

情系群众心不悔,扎根基层促和谐

——记海盐县司法局西塘桥司法所长姚爱根
(居中的是爱根/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受奖)

2008年和2010年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特评选中分别荣获 “十大优秀安置帮教工作者”与“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称号,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06—2008连续三年记三等功……获得这数不清的荣誉的是一位拼命三郎一般的女同志——西塘桥司法所长姚爱根。

多年来,姚爱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真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心全意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工作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与肯定。

已近天命之年的姚爱根在基层已经工作了28年。从2004年6月开始,她一直担任西塘桥司法所长一职。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繁重是大家公认的,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每一项工作都关乎基层社会的稳定。作为司法所长,她一年四季都忙碌在基层的第一线,出入于每一个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的现场,奔波在镇、村的每一条道路上……不分白天黑夜,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只要有需要,她就会出现。“哪里有不稳定,哪里就有姚爱根同志的足迹;哪里发生了重大纠纷,姚爱根同志就出现在哪里。”这是老百姓对她的评价。“虽说是个女同志,但干起事来像个拼命三郎。做啥工作,非把它做得顶呱呱不可。”这是领导对姚爱根的认可。

“要换位思考,要站在百姓的角度上体会他们的心情。”这是姚爱根从事人民调解这份工作的心得。早年,她的丈夫出过一次车祸,腿断了,而肇事者却逃之夭夭,几次搜寻都未果。为了得到赔偿款,姚爱根几乎磨破了嘴、跑断了腿。经历了那次车祸索赔事件,姚爱根深深感受到,自己作为一名公务员要保护自己的利益都是那么艰难,普通老百姓那就更难了。自那以后,姚爱根都是这样信奉着自己的工作格言——尽一切努力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在基层的每一天,姚爱根都秉持着这样的信念。近5年来,经她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有460余件,涉及赔偿标的530万多元,调处成功率98%以上,无一起因调处不当引起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或引起当事人过激行为。在这些矛盾纠纷调解的背后,每一件都有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元的赔付都是对死者生命的尊重与补偿。

今年,姚爱根还被评为第二届“‘感动海盐’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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