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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云南鹤庆607套廉租房变职工“最给力年终奖”?

luyued 发布于 2011-02-22 16:56   浏览 N 次  

大云网讯(云南信息报供本网特稿 记者 梁鸿兴)近日,网民“ynkmlmr”在论坛发帖质疑云南鹤庆廉租房分配问题,引起网民围观,鹤庆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办公室就此事做了回应。24日下午,人民网也关注并做了报道。

“最给力年终奖”

网民称鹤庆县在1月19日将该县首批607套廉租房平均分给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的职工。“虽然没有注明是‘年终奖’、‘新年大红包’,但鹤庆县在新年、新春到来之际,将本该属于最困难群众的廉租房,发给这些包含了中学校长、副校长、医院主治医师、计生干部等每月看得见的收入就超过三四千的家庭,甚至有的家中还有别墅”“很多人获得了廉租房的资格后欢喜如狂,表示今年‘鹤庆县政府太给力了’!”

发帖者认为这三个系统的职工在当地至少也是中高收入阶层,“尽管其中不乏个别困难之人,但将全部廉租房划给他们,这种做法实在让人狐疑”,“要提高教师待遇,要提高卫生系统和计生系统工资可以,但是决不能把廉租房这一最困难群众的权利当成红包发放给前者!”

在鹤庆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2010年1月5日公布的《首批廉租住房入住对象资格公示》中显示,三个系统607户首批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对象,是该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在2010年1月4日召开的西片区廉租住房入住对象资格审定会上确定的,之后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截止日期在1月19日。

不过2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鹤庆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公示期结束后,多个部门会总结各方异议,对分配对象进行再次审核,不过这位工作人员强调,从公示期结束以致到昨日,办公室尚未接到任何有关对廉租房异议的电话。“我们也注意到了来自网络的发帖,但是不是需要回应不是我们工作人员可以决定,这是由新闻办公室负责,对廉租房分配信息我们也都在网站上做了公布,相关信息都可在网站查阅”。

政府回应“已基本实现了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

在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最近一次关于廉租房的信息发布于1月21日晚上10时,一篇署名为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文章《鹤庆县切实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似乎正是对网民质疑的回应。文中强调在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工作中,鹤庆县严明纪律,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主动在网站公开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服务事项;认真落实工作中来信、来访;在廉租住房的管理分配方面严格按照《鹤庆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鹤庆县2010年西片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的规定执行,对符合廉租住房入住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公示、登记、轮候和退还制度,全面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鹤庆县共建成10.4万平方米的廉租房。早在2009年的大理日报提到10万平方米廉租房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鹤庆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针对文章中“2009年1月起入住的118户和2010年2月入住的180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基本实现了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有网民疑问,“原本用10万平方米廉租房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最终仅用了298户住房就做到了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这样的贫困比例无论如何也不符合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资格”。

针对此次607户廉租房分配,文章介绍,“2011年1月起,鹤庆县开始对西片区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1860套廉租住房进行实物配租。结合实际,按照分期分批分类推进的思路,在进行听证的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先解决全县乡镇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07户”,“此次实物配租所采用的程序是:首先由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工作单位写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然后由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并提出审定意见,经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在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鹤庆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篇看来,文章并没有就获取廉租房的资格问题进行详细回应,为什么要先划定廉租房的分配范围为卫生、教育和计生系统?

607户名单中,根据网民提供信息,记者初步核对发现,其中有十多人在中小学校、卫生院担任校长和院长职务,另有多人担任学校其他领导职务。网民“大理路人甲”说,三个系统在名单上的住户,工资少说一个月有2000元,工资高的超过3000元。难道这样的收入家庭竟比鹤庆的低保人员、下岗人员还穷?

在《鹤庆县2010年西片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中提到分配条件符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而入住及合同签订时间是公示期结束后的2011年1月16日—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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