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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东方烟草报:监守自盗折射管理制度不健全

luyued 发布于 2011-05-06 15:01   浏览 N 次  

文:靳京、杨克元

图:李伟

案例一:

超市收银员掩护父母偷盗购物小票“超短”露馅

靳京

利用收银员身份,某超市员工高某掩护其父母盗窃超市商品。近日,北京朝阳警方称,涉嫌盗窃的鲍某夫妇及高某被处行政拘留14天。
该超市保安小李说,9月15日11时左右,他巡视时发现,一对年逾五旬的夫妇推着满满两车商品到收银台结账,未见付款就出来了,手中的购物小票只有五六厘米长。
“按说一次购买这么多商品,购物小票怎么也得有四五十厘米长。”随后,二人被带到了超市保卫部。很快,二人承认了在该超市负责收银的女儿高某的掩护下盗窃商品的事实。小李随即报警。
之后,高某交代了与其母秦某、继父鲍某合伙盗窃超市商品的事实。高某称,案发前家里很多东西都没了,她便提议其父母在她当班时去超市选,结账时由她掩护把商品带出。为掩人耳目,结账时,高某对每件商品的条形码都进行了扫描,但她是把条形码反过来扫描的,商品名称、价格并未录入电脑。最后,她又扫描了七八个购物袋的条形码。
据警方介绍,鲍某夫妇盗窃的多为食用油、米、面、牛奶、方便面等商品,折合人民币约1200元。

案例二:

超市收银员犯盗窃罪获刑

杨克元

龚某利用担任某超市收银员的便利,通过记录该超市发行的联华OK卡卡号和密码,将5位顾客卡上的3000多元转入自己注册的账户中,并用于个人消费。8月24日,上海闵行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龚某拘役半年,缓刑半年,并处罚金2000元。
自今年年初起,家住闵行区的女子龚某到鑫都路某超市任收银员。4月3日,表面上,她像往常一样,忙碌地为顾客结账。其实,她的心中存有盗窃的念头,时刻准备下手。
顾客黄女士排队来到收银台,龚某在计算完其所购物品的总价后,询问用现金付账还是用卡付账。黄女士递上了联华OK卡。龚某拿到卡后,熟练地刷卡,然后问黄女士:“卡的密码是什么?”黄女士说:“就是卡的原始密码,请你代为输入。”龚某紧接着将卡号和密码记录在了工作电脑上。而黄女士在付完账后离开,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取得卡号和密码的龚某马上进入联华OK会员卡官方网站进行网上转账,将黄女士联华OK卡上的l034.89元全部转入自己在网上注册的虚拟账户中。
经查,自今年3月29日至5月26日,龚某利用收银的便利,运用相同的手法,共5次窃得顾客的联华OK卡卡号和密码,将3000多元转入自己的虚拟账户中,然后用于个人消费。
今年6月12日,经公安机关询问,龚某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审理后,龚某已退赔了上述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点评

超市里发生监守自盗的问题,一方面说明超市工作人员存在自身素质和德行不良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超市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因此,出现监守自盗问题后,超市不能把问题发生的原因简单地概括为“用人不当”,“好人变成了坏人”,“找不到可用、可信赖的人”等。要想避免超市发生监守自盗的问题,超市经营者就要从关心和关注员工做起,培养员工的忠诚度;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来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加强电子监控设备的应用,消除超市在经营管理、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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