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印刷出版 > 报纸 > “首善”是否掺假不妨先给个自辩机会

“首善”是否掺假不妨先给个自辩机会

luyued 发布于 2011-05-14 06:15   浏览 N 次  

“首善”是否掺假不妨先给个自辩机会

《大连晚报》、《生活新报》2011年4月24日

近日,有记者调查称,陈光标高调做慈善是借捐款之名行揽项目之实。陈光标宣称2010年其捐赠总额超过3亿元,但这些捐赠有多处含糊不清,甚至有的受捐赠单位根本不存在,以往的捐助也多有水分,存在的问题还包括承诺捐助不到位、虚报捐款金额、名为慈善项目实为投资项目、借慈善影响力拉近政府关系获取公司业务等。(4月23日《中国经营报》)

作为中国慈善事业的标志性领军人物、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其在慈善事业上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广大国人的神经,甚至关系到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作为道德楷模的“中国首善”,如果是靠掺假、注水练就的,被揭开的就不只是简单的“首善”造假丑闻,倒塌的也不是陈光标一个人,而是在国人心中本已脆弱的道德,带来的是全社会道德危机。毕竟慈善事业是一项伟大而崇高的事业,容不得半点掺假和欺骗,不容任何人亵渎和污蔑。

陈光标先生的“中国首善”荣誉是否靠掺假、注水练就,并且陈光标及其亲属、公司有没有利用其本人的慈善影响力和“中国首善”头衔,拉近与政府的关系,违反招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招揽公共工程项目,不能仅凭记者的有限调查就此定论,仅以记者的一己之言认定“首善”造假,如此认定“首善”造假显然有失偏颇。一方面记者的调查资料来源毕竟有限,调查和了解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可能本身就是来源资料不确切,来源资料自身可能就存在缺陷。另一方面记者个人在调查和获悉的资料后,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意见,不见得很客观、公正,甚至被资料提供者引导向“首善”造假方向调查和报道。

不管是鉴定记者报道内容的真实性,还是还“首善”一个清白,彻底查清“中国首善”的虚实,笔者认为,不妨先给陈光标本人一个自辩的机会,先让陈光标本人就媒体报道情况作一个详细说明和回应,更何况就是法院审理案件还给被告辩护机会。如果对于陈光标的自辩依然存在疑惑和不满,记者再进一步深入挖掘,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等公权力调查清楚之后,再对“首善”造假定性也不迟。

事实上纵然“中国首善”的慈善行为记录中存在一些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笔者认为,社会不妨以宽容看待。一方面要看到这些与实际不符的慈善行为,究竟有没有惠及他人,有没有让其他普通人受益,或者说受益最多是陈光标,还是其他社会人。另一方面陈光标凭借“首善”光环在招标中占据优势其实不难理解,“首善”这个头衔本身就是企业的软实力,是信誉的象征,是工程质量的保证,实践已经不止一次告诉我们,价格条件最优的中标企业有时恰恰是最腐败的企业,往往发生偷工减料现象,制造豆腐渣工程。

http://www.dlwb.com.cn/news/detailnews.htm?id=58349

http://shxb.net/html/20110424/20110424_276849.shtml

广告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