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官员问责五大悬疑待解(5)
luyued 发布于 2010-12-27 11:47 浏览 N 次5、被问责官员该怎样复出?
被问责的官员即使复出也要低位复出
据人民网11月15日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原市长李恩东11月初出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级别仍为正厅级。此时距他被给予停职处分仅四个月。
2009年8月5日,因两年不交停车费、并辱骂殴打负责物管的老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局局长谢林被免职;同月7日,被免职的谢林到泸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报到;10日,谢林正式任职,职务是办公室副主任。
2009年10月,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因出国“豪华游”被免职;同年12月30日,他又被任命为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
今年8月,四川省简阳市市长段成武因违法批地,被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市长岗位。然而仅在一周之后,段成武又被任命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此事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质疑。10月30日,资阳市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段成武已被再次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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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的这几条新闻,将近年来颇为公众关心的被问责官员如何复出问题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被问责的官员即使复出也要低位复出。”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被问责官员高位复出或者同位提一级,丝毫体现不出对他们的惩罚。”她建议,比如地厅级被问责干部复出后只能当处级干部,省部级被问责干部复出后只能当地市级干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要到非重要岗位上去。对多次出现问题的官员要实行禁入,终身不得再为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胡锦光教授认为,被问责的官员复出前,首先要做到前一个问题有了结论,党纪政纪上有什么处理应该公开透明。有了结论之后,再根据其在其他岗位上的工作业绩和对其工作能力综合考察评定后再起用。
杨建顺则认为:“按照责任轻重、性质、大小,具体承担的责任,对复出时间、复出形式以及复出后的待遇都要进行详细规定,这才符合权利义务及责任法定的要求。”(孙艳敏)